中新网宁德8月20日电(叶茂 曾鸣)男子为讨债,纠集10余人上门打砸欠债人家中财物,欠债人闻讯赶来后,反倒将男子殴打致轻伤。福建霞浦县法院20日披露,以故意毁坏财物罪一审判决叶某拘役4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6月22日22时许,叶某纠集10余人到林某家中索债,因林某不在家,叶某等人遂踹开林某家门进入房内,砸毁冰箱、风扇等物品。经鉴定,被毁坏物品价值2617元人民币。
林某闻讯后,与他人赶回家中驱赶叶某等人,并追赶抓住叶某,对其拳打脚踢致轻伤。
案发后,林某主动投案并赔偿叶某1万元,并因故意伤害罪被霞浦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法院审理认为,叶某纠集多人非法进入他人住宅,并毁坏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叶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做出上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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