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现年57岁的广州市花都区政协主席王雁威,在请假“失踪”80天后,昨被证实畏罪潜逃。昨日,广州市纪委新闻发布会通报称,经初步核实,王雁威在任花都区花东镇党委书记及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区政协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巨额贿赂。广州市纪委已对王雁威涉嫌严重经济违纪问题进行立案查处。据透露,王雁威至今尚未归案,广州有关部门已按程序免去其职务。目前,该案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记者获悉,王雁威已被有关部门网上缉拿。
涉嫌严重经济违纪被免职
广州市纪委昨日通报,因王雁威涉嫌严重经济违纪,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经广州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广州市委批准,正按有关程序免去其花都区政协主席、党组书记、中共花都区第十三届区委委员,终止其广州市第十二届政协委员、花都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资格。
通报称,2013年6月3日下午,花都区政协主席王雁威以身体不适、需住院治疗为由请假,至今未归。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透露,目前王雁威没有归案,仍在畏罪潜逃,尚不知藏匿何处。记者获悉,王雁威已被有关部门网上缉拿。
初步查实通过子女亲属敛财
王雁威人未归案,有关部门是如何对王雁威“定罪”的?对此,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透露,2007年中纪委出台《关于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其中八条禁止性规定中有一条即不准利用“特定关系人”非法敛财。
梅河清表示,此为党内文件中,首次提出“特定关系人”概念。“所谓‘特定关系人’通常指的是有血缘关系的人,现在情妇(夫)以及特定的利益输送者、有经济利益往来人员也都包含在内”,梅河清说,“特定关系人”概念不仅存在党内文件中,也已成为一个司法名词解释。“利用‘特定关系人’受贿,等同于领导干部个人受贿。这就是我们定性的重要依据之一。”
梅河清透露,王雁威的子女、配偶都还在国内,他不是“裸官”。“不管犯罪人多么狡诈,如何曲线敛财,都会留下蛛丝马迹”,他表示,据目前广州市纪委掌握的情况,王雁威通过其子女、亲属大肆收受钱财,“王雁威本人是知道的。就凭这一点,足以定他的受贿罪。我们有充分的证据立案,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多面王雁威
曾高调建议打破政协委员“终届制”
广州花都区政府网信息显示,王雁威在花都任职期间,主要在计生委、花东镇、市委市政府等机关任职,两年前进入政协系统。
今年广州市“两会”期间,作为广州市政协委员,王雁威曾准备过一份提案,提出要打破政协委员“终届制”,但最终未提交。早在去年9月,广州市政协的一次座谈会上,他已高调提出相似观点。
今年年初,在接受南都记者专访时,王雁威谈到打破政协委员“终届制”,认为政协委员每五年换届、其间每年只进行例行考核,不管合不合格都要等换届再“换人”的现状应该打破。
而王雁威的这一建议,目前在花都区已有实质动作。今年年初,花都区正式出台《花都区政协委员履职量化综合考核办法》,为政协委员设置“履职红线”,第一年不达红线,将“诫勉”;第二年仍不达标,就将被劝退。据介绍,该办法去年已试行半年,花都已有1名政协常委、2名政协委员考虑到自己事务多、无暇履行政协职能而主动请辞。
王雁威曾承认,以上考核办法试行期间就有阻力,“有人私下说,威哥你还搞这些,我知道肯定会得罪一些人”。
解密
口头请假“看病”一去不归
今年6月3日,王雁威最后一次出现在花都市政协办公室里。那天上午,他正常办公,下午则通过区政协工作人员代为向区委办请假,之后再未出现。王雁威身边工作人员称,其“失踪”完全没有征兆。此前5月30日,广州市举行重大项目开工动员会花都分会场,该区四套班子一把手均出席,这是王雁威最后一次在公众场合露面。同一天,花都区原水务局局长植伟光被纪检部门带走调查,后被证实涉嫌经济犯罪。
“请假”后两天电话打不通
2011年下半年,王雁威职务变换频繁:8月卸任花都区委组织部部长;9月卸任区委常委、区编委办主任,赴任区政协任党组副书记;11月,当选为政协第九届花都区委员会主席。花都区政协委员和工作人员表示,王雁威进入政协系统不足2年,“共事时间短,联系不多”。
2013年6月3日是个周一。花都区政协工作人员回忆,当天上午王雁威还在办公室。两天之后王雁威本要出差,工作人员当天也在做准备,王雁威突然向工作人员表示,出差就不用为他准备材料了,因为他要休息几天,“去看病”。花都区政协工作人员回忆,王雁威交待完上述事宜后,还参加了区政协专委会会议。会议结束后,他并未回到办公室。
当天下午,花都区政协工作人员接到王雁威电话,让工作人员代其向花都区委办请假,“原因是身体不好,想休息几天,出去看病”。工作人员表示,王雁威当时并未说明去哪里,去多久。
6月5日,花都区委派人到区政协询问王雁威去向。“区委的人联系不到他,只好找到我们这里来”,那时花都区政协工作人员才发现,主席电话已打不通了。
此前也曾请短假看病
花都区政协工作人员认为“这种请假方式很正常,也有不少先例”。据介绍,区政协主席以往要请两三天短假,直接向区委报备一下就可以。具体方式,可以由本人或者区政协工作人员向区委办“打招呼”,也可以是本人向区领导“打招呼”。
以前,王雁威也请过类似的假。花都区政协一名工作人员记得,今年四川雅安地震期间,王雁威也曾请短假看病,“当时,领导干部要给灾区捐款,(他的捐款)就是同事代捐的”。
花都部分官员港澳通行证被收
据悉,花都区各级官员请假一直有专门制度。目前,街镇一把手、局长等级别以上官员,须向分管区领导和区长、区委书记请假,且需提交书面申请,科级官员相应地向上一级分管领导请假,如此类推。
然而有知情人士透露,在实操过程中,如果请假前往地在国内,管理相对宽松;但若涉及到出境,管理则相对严格。
目前,花都区处级以上级别官员护照交由相关部门管理,为交流方便,港澳通行证则在官员自己手中。但在王雁威“失踪”后,该区处级以上级别官员港澳通行证也被收走,由花都区统一管理。
据悉,目前花都区政协工作由排位第一的副主席戴新爵主持。
专家说法
基层公职人员以正当理由申请出境出国很难防控
王雁威究竟是在境内还是境外,广州市纪委并没有明确公布。据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松林介绍,我国政府对公职人员的出境、出国是有建立审批、报备制度的。公职人员的港澳通行证、护照等,一般由其所在单位人事、组织或保卫部门保管。公职人员在因公、因私需要出境出国时,一般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申请、报备,在获得批准后方能出行。
“但一般来说,如果有正当理由,基层公职人员外出是相对容易的。职务越高可能审批越严格”,徐松林称,如果基层政府公职人员在未被纪检部门掌握相关违法犯罪证据线索的情况下,以正当理由申请出境、出国,组织部门其实很难防控。
徐松林建议组织部门应注意加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和重点人员的审查防控。
“失踪”80天
5月30日 出席广州市重大项目开工动员会花都分会场活动,最后一次在公众场合露面。
6月3日 让工作人员代其向花都区委办请假,称休息几天,出去看病。
6月5日 花都区委和区政协工作人员发现,打不通王雁威手机。
8月20日 广州市纪委通报称其涉严重经济违纪被免职并被立案查处,仍畏罪潜逃。
王雁威 出生于1956年,30岁前一直在部队从事医务工作;1986年12月,先在当时的花县计生委任干部,后任花县计生委主任、花都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主任;1996年后,赴当时的花都市花东镇任职,先后担任镇长、书记、人大主席等职;2003年后,任花都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区编委办主任等职;2011年9月进入花都区政协,当年年底当选区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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