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赖”12年躲债记》追踪
南都讯 记者张国栋 8月14日,浙江台州女子周林峰终于从台州市临海区法院拿到一纸情况说明,称其所涉执行案件执结完毕,在该院无犯罪记录,撤销其被作为“老赖”网上追逃司法拘留决定,这也意味着周林峰背负“老赖”身份躲债十余年的生涯终结。
南都曾于2011年5月20日对周林峰的遭遇进行过报道。1997年初,周林峰在台州临海所开餐厅的员工因与外人纠纷被人打上门来,打斗中,餐厅厨师将一女性打成重伤,法院判决支持伤者总计44万余元的赔偿请求,周林峰需承担对伤者赔偿的连带责任。
法院审结后进入执行程序。周林峰当时有一套正在办理过户的房产,法院遂对其进行查封,并以8万余元的价格拍卖。
案发后,伤者父亲曾多次威胁制造爆炸,向相关部门施压讨要赔偿,周林峰对在这样背景下产生的判决感到不满,但是申诉未果。后来,她不愿执行法院判决,于1999年春节前逃到了上海,从此背着“老赖”的“骂名”在异乡漂泊长达13年。
这期间,她曾悄悄返回台州,但法院执行人员随即赶到她家。周林峰气极自残,后来还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拘留15天。
2010年初,临海市法院在媒体上公开曝光“老赖”,周林峰就是其中之一,她的照片在临海市最热闹的崇和门广场巨型LE D显示屏上滚动播出近一年。这次公开曝光让周林峰非常愤怒,向媒体投诉之后,她又到浙江省高院多次上访。现在,这宗案件终于执结完毕。周林峰说,媒体公开报道和上访后,浙江省高院批转台州市中院处理。台州市中院与伤者进行协调,对伤者进行了一定的司法救助,加上当年的打人者又缴纳了部分赔偿款,这宗案件终于得以执结。
拿到这一纸声明,周林峰说她终于卸下了压在自己身上13年之久的“巨石”。因为“老赖”的身份,她无法以自己的名义投资,13年间错过了股市、楼市的黄金投资期。她进一步向台州市公证处作了无犯罪记录公证,以便今后申请商务签证,真正以“周林峰”而不是化名的“周逸非”(逃逸是非之地的意思)开始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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