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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实习生 唐骏 记者张书舟 近日,陕西澄城县林业局就森林公安派出所副所长陈晓玲被指冒名顶替上大学一事(南都8月15日网眼版报道)作出回应,决定暂停陈晓玲的职务,待调查结束后,依据结果再依法依规作出处理。据该局调查,陈晓玲初中复读时,系借用辍学学生档案参加的中考。
据林业局初步调查,陈晓玲原名王利芳,1994年毕业于王庄镇初级中学。因家境贫寒,其希望上中专早日就业,故于1994年9月到原罗家洼乡初级中学复读。然而,当时招生政策不允许往届毕业生报考中专,王利芳因此以辍学的陈晓玲的学籍档案参加了中考,后被辽宁省林业学校森林保护专业录取。依据录取通知书,家人到原籍王庄镇政府(当时户籍由乡镇政府管理)办理户口迁移手续,1999年7月毕业。
据林业局核查陈晓玲的档案,其1995年初中升中专考试试卷为本人参试试卷;1995年8月至1999年7月,辽宁省林业学校中专学籍档案及毕业生派遣证皆属实;2000年3月,分配至县森林公安派出所工作;2001年10月15日,陕西省林业厅森林公安局同意招录为森林公安警察;2009年,公务员登记符合政策。
该局表示,陈晓玲考录中专、毕业分配至今,个人档案及实际皆为同一人。
回应称,经查,当年那位辍学学生“陈晓玲”,生于1978年10月,赵庄镇人(原罗家洼乡义城村),1992年秋进入罗家洼初级中学就读,1994年10月底辍学回家务农,现在西安市西郊开一家小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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