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报人:镇海法院
昨天,一名28岁的女孩,因为绑架罪,在镇海法院受审。
女孩姓金,安徽人,长得蛮清秀。大专毕业后,她在宁波一家公司做销售,收入不高。
2011年4月,她在网上认识了一家贸易公司的职员蔡某。蔡某当时24岁,是宁波本地人,父母经营着一家电器厂,家境富裕。
线下两人见面后,互有好感,背着父母交往了一年多。
2012年,蔡某的母亲得知儿子谈恋爱,一问女方情况,连连摇头,要儿子跟金某分手。
在蔡母的软硬兼施下,蔡某渐渐与金某疏远,和一名家境同样殷实的女孩谈起了恋爱。
面对蔡某的绝情,金某开始上酒吧借酒消愁,还染上了毒瘾,欠了一屁股高利贷。
渐渐地,金某觉得自己的惨境都是蔡某的背叛导致的,他应该出钱补偿自己的“青春损失”。
蔡某有个弟弟小蔡,年仅10岁,和金某关系不错。
去年11月,她来到小蔡的学校门口,等小蔡放学后,说要带他去打游戏。孩子信以为真。
金某将孩子带至慈溪,安顿在一个小旅馆中。
蔡某的父母接不到孩子,家里乱成了一锅粥,蔡某给金某狂打电话,又发了几十条短信,终于收到了金某的回复。
短信中,金某痛斥蔡某的残酷无情,痛言自己分手后的伤心欲绝,提出要蔡某给自己5万元补偿青春,否则不能保证其弟弟的安全。
看到短信,蔡母报警,警方迅速行动,很快查到二人下落,将小蔡解救出来。
昨天,金某受审。法庭上,她悔不当初。镇海法院以绑架罪,判处她有期徒刑5年3个月。
本报通讯员 叶子 正剑 本报记者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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