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以下的“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或将有实质性进展。财政部昨日发布通知,明确将指导地方推动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
此举是对此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的“从今年开始,逐步实现县级以上政府公务接待经费公开”要求的具体落实政策。
此前有多位学者对《第一财经日报》指出,推动预算公开是必要的,“三公经费”扩大公开范围是一种进步,但并不能仅公开了之,应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更需要明确理顺“三公经费”在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中的列支情况。
今年20%省以下地区晒“三公”
在国务院3月召开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李克强从六个方面对今年政府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要求,其中一项是政务公开。他提出“深化细化预算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从今年开始,要逐步实现县级以上政府公务接待经费公开”。
财政部昨日下发的通知明确,各省应于2015年之前在省内所有县级以上政府开展包括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市(县)级(下称“本级”)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等方面在内的公开工作。
其中,2013年各省应至少选择20%的地市级和县级地区开展“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2014年应至少达到省内同级政府数量的50%。原则上县级地区应从所选地市级地区中优先选取,有条件的省可扩大选取地区范围。
通知还要求,“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单位范围包括向同级财政部门编报部门预算的部门及其所属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各省内开展相关工作的时间应保持一致,公开时间原则上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
不过,预算公开同时还受“政治文化”的影响。有地方财政系统官员此前透露,预算公开还需要观察周边城市和兄弟省份,不能落后也不能太冒前,此外还要看上级政府的公开程度,“如果省里没有公开的项目,市里也不能抢在领导前面公开。”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白庙乡政府2010年曾公布详细的乡政府支出情况,细至“购买信纸”花费1.5元,因而被网友称为“裸乡”,不过此后政策推动者称曾面临四处碰壁的窘境。
“三公”公开仍有玄机
此前已有学者指出,“逐步实现县级以上政府公务接待经费公开”首先是扩大了公开的主体范围,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举措,不过目前“三公经费”公开的推进依然非常有限,每年中央部门三公经费的公开也仅是一个总数,具体花费流向仍然不够明朗。
多位学者指出,“三公经费”尽管已经公开了,但仍然不够明确。比如现在公开的“三公经费”是否同时包括基本支出里的和项目支出里的“三公经费”。
此外,上述财税系统人士还向记者透露,仔细看“三公经费”预决算表,还有一个定语是“财政拨款”。这意味着被认为孕育腐败温床的政府公款吃喝、用车、会议经费很可能被以其他方式转嫁出去。
如果仅仅公开一个数字,或许可以监督的意义并不大。有基层官员向本报记者透露,即便在财政吃紧的基层,县级干部用好车、高档吃喝消费等现象依然普遍,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这些支出有时候可能是由企业买单,并不会在财政支出中有所体现。
6月下旬,审计署公布的58个中央部门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显示,“转嫁费用”这一控制会议消费的手段频繁出现。有学者认为“上级来访,下级买单”已经成为一种“官场风气”,也有观点指出,“转嫁费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财务制度不完善,“不排除有些是铺张浪费,但因为差旅费、会议费多年来没调整过,有一些已经脱离实际,会议如果完全按照规定来办,很可能就开不起来。”
滥用保密或令“公开”难
通知也特别点出,“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部门外。有东部省份财税系统官员表示,涉及保密事项,有时候连财政部门都不知道划拨出去的钱用何种用途,“往往上面一个命令说给多少钱,我们也不知道用作什么。这些我们也无法公布细致。”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曾表示,当前要推动预算公开很重要的工作是细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要求规定,有一些学界认为可以向社会公众公开的,财政部门说这是保密的,如何界定要厘清。
有财税系统官员表示,目前推进预算公开,更应该着眼于“细账”,将可以或者已经公开的内容更明细,公开到具体每笔资金的使用流向。
(编辑:李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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