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察摔婴案”追踪
22日,记者在安阳市看守所采访“警察摔婴”案件犯罪嫌疑人郭增喜,同时对受害婴儿的父亲李青峰、因“警察摔婴”案被撤职的前林州市公安局局长魏书平,以及安阳市纪委副书记、“警察摔婴”案专案组负责人之一的高景秀进行了专访。
郭增喜接受采访时表示,事发后从未被关过禁闭,与同伴打赌看女婴是不是硅胶娃娃的说法,是事后瞎说的。
否认因打赌摔孩子
8月22日,央视记者在安阳市看守所见到了“警察摔婴”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郭增喜,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他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与此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郭增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而此前,他的身份是河南省林州市公安局矿管警察大队民警,二级警督。
7月18日晚9点多,郭增喜和朋友在吃饭饮酒后,来到林州市皇冠KTV门口时,遇见一对正抱着7个月大女婴散步的夫妻。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郭增喜在没有任何征兆的前提下,直接从孩子父亲李青峰怀中抢过女婴,重重地扔在地上。对于郭增喜这样做的原因,有媒体曾经报道说是郭增喜和同伴在打赌,看看女婴是不是硅胶娃娃。被问到这一问题,郭增喜回答说:“那都是开玩笑的,事后我想解释这个事,是事后瞎说的,不是那个事。”
不记得自己曾被打
被记者问及当时为何上前抢夺婴儿时,郭增喜解释说,“不知道走到那个地方,根本不记得。”郭增喜甚至记不起自己后来被婴儿家人和路人打的事,“不知道怎么搞的,也许酒有问题,反正没有那样过。”郭增喜称自己清醒后也很害怕,很后悔,“我岁数这么大,怎么干这个事,天理不容。”
当记者问郭增喜平时是否也如此行事,张狂惯了时,郭增喜否认说,“这可以去问一下,我是不是这样的人……平时我根本不跟人生气,我不知道怎么回事。”
并没有被关过禁闭
前林州市公安局局长魏书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事发后,林州市公安局除了派人专程前往医院看望孩子,市局党组的处理决定还包括抽调民警到医院对郭增喜进行监管。对于有媒体报道称,林州市公安局关了郭增喜15天禁闭,魏书平解释说,其实禁闭的时间最长应该是7天。但对于禁闭是否真正被执行,魏书平称并不清楚,因为并没有人向他报告过。
对此,郭增喜称,林州市警方并没有关他的禁闭,因为他当时身体不好,所以出院后,派出所只是天天派人监管,保证他24小时不离视线,防止其逃跑。
对话李青峰
不愿做法医鉴定是为了看好孩子
记者:但是你们好像一直没有进行这方面的鉴定,为什么?
李青峰:住院的时候,公安方面说过,说差不多就做做鉴定,做做法医鉴定。当时觉得小孩刚治疗差不多,不想去做鉴定,又觉得害怕,咱也担心,因为她的脑部不能经常做X光。
记者:但是你们知不知道,如果没有做出法医鉴定,可能那边就进入不了法律程序。
李青峰:我知道。
记者:如果知道这个前提,你为什么还是不做?
李青峰:因为咱小孩,一不会说话,二不会走路,做鉴定了,她脑部哪儿疼她都不知道,做鉴定只不过是表面上鉴定一个伤情,或者轻伤、骨头折了,轻伤还是啥的,只能对肇事那个警察,对他有个说法。
记者:但是问题的重要性在于,如果你不去做这个鉴定,它就进入不了法律程序,进入不了法律程序,对摔你孩子的警察,就没法制裁。
李青峰:当时咱也没想那么多,只想看好咱的小孩,先看好小孩,以后再说。
聚焦
1
林州市局为何不对郭增喜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魏书平:没有法医鉴定无法立案
记者了解到,尽管当地的医院对受害婴儿做出了脑部一处骨折、多处淤血的报告,法医也初步认可“轻伤”的结论,但是林州市公安局并没有按照故意伤害罪造成轻伤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郭增喜实行刑事拘留,而是监管。
对此,魏书平解释说,办理伤害案件的常规过程是伤害案件发生之后,首先由办案人员受理,受理以后进行调查取证,等法医鉴定出来之后,再决定立不立案,立什么案。但受害婴儿家属担心孩子的
脑部受到X光照射会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拒绝进行法医鉴定。这样一来,尽管知道郭增喜摔婴属于故意伤害行为,但按照常规的办案程序,警方在法医鉴定出来之前,也只好对郭增喜采取了禁闭这么个临时措施。
>>分析
法医鉴定并非必然条件
相关法律人士表示,在故意伤害案件中,法医鉴定并不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必然条件,而林州市公安局却以缺少法医鉴定为由迟迟没有立案。
法律人士强调,即使不确认是否是故意伤害案,鉴于嫌疑人的行为,至少可以首先做出行政治安拘留的处罚,再根据法医鉴定决定是否进行刑事拘留以及之后的法律程序。
2
林州市公安局是否在刻意地“捂盖子”
魏书平:没有阻断事件传播渠道
摔婴事件如此恶劣的一个刑事案件在发生后一个月,才因为当地人大一位官员通过手机短信向北京媒体透露得以曝光,而此前,当地媒体都没有报道。记者问魏书平是否曾故意阻断此事向外界的传播,魏书平否认称,“咱也没有什么阻断的渠道和理由。记者要问,咱能阻断人家不让问吗,咱这个没有去做这个工作。”
而对于为何没有将民警违纪事件及时上报,魏书平说,并非是有意包庇郭增喜,而是“不想把这个事情去沸沸扬扬都知道”。
>>分析
故意瞒报为了切身利益
对于魏书平不及时上报情况的做法,“摔婴案”专案组负责人之一的高景秀分析说,不让领导知道,把事件缩小到最小的范围内去维护自我的形象,这种做法是极端错误的。其目的无非是防止事情曝光后,会影响到林州公安队伍的切身利益,包括领导班子的评选、晋级、提拔等等。
3
林州市警方是否曾送过“封口费”
魏书平:先拿钱去是为保证治疗
对于事发后林州市公安局的反应,魏书平回忆说,事情发生后第二天上午7点多,他到单位之后值班局长向他报告了这件事。他当时很生气,“拍着桌子都骂娘了”。他说,当时他最担心的是孩子的身体状况,随后召集局党组成员召开紧急会议,集体讨论如何处理警察摔婴这一案件,并首先听取了法医对于孩子伤情的介绍。
魏书平称,当时法医给出的结论是孩子头上一个血肿,应该有个颅底骨折,可能是个轻伤,于是他就让公安局的政委赶紧带两万去医院,“一是对孩子的家属表示慰问,二是向孩子的家长道歉,咱们没管好队伍”。
魏书平否认这些钱是所谓的封口费,“要咱的孩子被摔了,拿两万块钱就拉倒了,这可能吗?咱们这就是赶紧去表个歉意,看人家有什么要求,钱够不够,赶紧给你先拿两万块钱,同时协调医生,用最好的医生最好的医疗条件。”
据央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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