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8月28日讯 (YMG记者张韬 通讯员莱法宣)近日,烟台莱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枪案件,多名不法分子受到应有惩罚,其中的大强,竟然在短短5年时间内,非法制造、买卖枪支5支,非法持有枪支2支,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军事迷自制17颗子弹
大强今年39岁,福山人,酷爱钻研枪支。2009年秋,他从网上买了3把发令枪,后经改装成左轮样式小口径手枪,长约20公分,黑色塑料抢把,银白色铝制枪身,枪管和弹轮改成黑色钢制。
不到一个月,大强的朋友老赵无意中听到这个消息,便以3000元价格买了两把。可光有枪没有子弹有啥用,这时,还是大强的“专业技术”派上用场,他竟然用射钉枪子弹加上钢珠弹头做成了17颗小口径子弹,连枪一起交给了老赵。
买回家后,老赵将枪藏在玻璃吊顶上。有了这一次成功“试水”,一连串围绕枪的不法勾当就此展开,涉案的人数也是不断增长。
道具枪能发射五四式子弹
没多久,大强又从网上购买了一把TT33型道具枪与一把1911型道具枪,两把枪部件与真枪基本一致,但枪管、击针需要改。于是,大强按照原枪管的尺寸找到一家店铺车了根钢制的枪管,把原枪的铝制插销换成了钢质的。
经一番努力,原本的道具枪能发射五四式子弹。这时,老赵又以2000元的价格买下TT33。随后,又倒手将枪卖给了自己的债主谢某。而另一把枪,大强则用其跟别人交换来一把杀伤力巨大的“大家伙”———五连发猎枪。
模型枪改装成真手枪
除了“研发”、销售枪支,大强还当起了枪支非法买卖的中间人。去年4月份,青年宫某将其非法持有的双管猎枪一支卖给一个叫来福的人,来福为了赚更大差价联系上大强,大强又凭借其关系找到无业人员刘某,这把双管猎枪几经倒手装进了刘某的“军械库”。
几年下来,大强的名字已经在非法改枪界小有名气,这时老顾客刘某又找到大强,央求其帮忙改装一支小口径气枪。这活在大强眼里简直就是小儿科,没几天,一把能发射5.6mm小口径子弹的“真家伙”便交到刘某手中。在改枪过程中,大强逐渐对气枪产生兴趣,甚至自己还花了1300元从网上买了一支。
打架斗殴牵出大案
除了改枪,大强还偷车。2009年夏天,一个叫老李的人找到大强,让其帮忙办两套套牌车手续,并让其带自己到汽车配件店里给一辆黑色本田雅阁轿车安装报警器。
与老李聊天过程中,大强无意中听说这辆雅阁是委托方给老李的好处,大强心里顿时不平衡,自己出工出力,“大头”却让老李占着。于是,大强瞅准了老李装的遥控钥匙,之后买了个一模一样的,当天便以安装报警器为由给调了包。随后,便成功将车盗走。
同年腊月,大强又来到407医院附近一家汽修厂找其朋友,当时朋友不在厂里,大强却无意中看到桌上放的一把丰田锐志轿车的钥匙。
几经打听,大强了解到这车是一位医生的,放在汽修厂保养。趁人不备,大强悄悄将桌上的钥匙收起,并私自配了一把。
次日凌晨5点多,大强来到芝罘区西南河路附近,转悠了好几圈找到了这辆锐志轿车并利用复制的钥匙将车偷走。
大强因为一次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大强家中,民警搜出了许多枪支配件。大强身后隐藏的巨大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网络浮出水面。民警顺藤摸瓜,继而连大强的盗窃事实一并查清。面对确凿的证据,大强低下了头。
烟台莱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大强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情节严重;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000元。老赵等其他不法分子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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