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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发微博称石龙黄家山村委会新办公楼超标,有违中央“禁止新建楼堂馆所”精神。昨日,黄家山村委会负责人回应,新村委会办公楼2011年已建好,今年6月入伙,新办公楼是拿土地与开发商置换所得。该负责人承认新办公楼内书记主任办公室差不多6 0平方米,该标准已超正部级领导办公用房标准。
网曝村委建豪华办公楼
近日,有网友在新浪发微博称,石龙黄家山村委会新办公楼很豪华,有违中央今年禁止新建楼堂馆所的政策精神。微博中,该网友还贴出一张图,图中建筑淡黄色墙砖,淡绿色玻璃,两栋主体建筑一栋四层高,一栋六层高,看起来“很豪华”。
南都记者实地走访看到,微博中提到的黄家山村委会新办公楼位于石龙新城区欧仙祠旁。办公楼看起来很新,建筑主体是两栋楼房,一栋六层高,一栋四层高,背靠背立在一起,中间有走廊相连。黄家山村委会的牌子挂在四层高的那栋楼房门口,门前有个院子。六层高的那栋楼门前并没有悬挂任何招牌,偶尔有人进进出出。
有村民告诉南都记者,四层高的那栋楼才是村委会办公楼,六层高的楼房为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所有。南都记者走进四层高的楼房,进门为办事大厅,设有计生、办证等窗口。墙面地面贴有浅黄色瓷砖,配上红色的门窗,装修风格较为现代。根据挂在一楼电梯门口的楼层索引图,每层设有5-10个办公室不等。
办公楼是与开发商置换所得
据黄家山村委书记刘永生介绍,黄家山村委会新办公楼并非微博中称的“新建”,而是2009年10月动工,2010年10月建成,2011年7月完成装修工程,没有违反今年中央提出的“禁止新建楼堂馆所”的禁令。
不少村民证实了办公楼并非新建的说法。有村民表示,楼房早就建好,不过村委之前一直没搬进去,“听说是房地产公司帮忙建的”。
刘永生表示,新办公楼是根据2009年黄家山村委会与深圳华讯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成的协议置换而得。黄家山村委会原办公楼位于石龙欧仙路旁商住地块内,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房产证面积为20000多平方米。根据协议,黄家山村委会将原村委会办公楼及土地交于开发商使用,开发商负责建设一栋新的办公楼给黄家山村委会,所有建设费用、施工建设、装修等全部由开发商负责。
刘永生称,新办公楼装修好后一直没有搬过来,今年6月开发商要动用旧办公楼的土地才搬了过来。
对于黄家山村委会拿集体土地跟开发商置换办公楼的做法,东莞市纪委新闻助理、宣教研究室主任黄贵新表示,“是否有违反土地监管政策,集体资产监管等方面政策,需要请相关管理部门去调查才清楚”。
建设装修都是房地产公司负责
关于建设新办公楼投入的资金,刘永生表示办公楼的建设装修都是房地产公司负责,村委会不清楚具体投入资金。“只是说楼房一栋赔一栋,20000多平方米的土地带有投资性质,到时他们会给我们一些商铺。”刘永生称,新办公楼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跟旧办公楼差不多,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比之前小了很多。
根据2007年颁布实施的《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原值50万元以上长期及固定资产处置的需要经济联合社股东代表大会通过,同时报镇(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构审查。对此规定,刘永生表示,他2011年才担任黄家山村委书记,土地置换办公楼是否通过股东代表大会表决并不清楚。一名顾姓村支委表示,2009年时他担任黄家山村支委,确定当时有召开会议向村民讲过此事,“是否有通过大会表决不清楚”。
[探访]
2400平方米办公楼15人用
黄家山村邹姓副书记表示,在该楼办公的包括村领导8人,村小组正副组长12人以及7名工作人员,共27人。不过黄家山村委书记刘永生证实,12名村小组正副组长并没有按时到村委办公楼上班的制度,也就是说长期在该村委会工作的人只有15名。
15人使用2400平方米的办公楼,人均办公面积160平方米,是否已经超标?对此,刘永生称,新建的办公楼是多功能综合办公楼,除村委办公使用之外,还包括村民会议室、村小组室、共同电子阅览室、图书室、社区学校、青年民兵之家、职工之家、社区妇女学校、社区法官工作室等。
南都记者发现除村小组室、阅览室、图书室、社区法官工作室等有挂牌外,其他社区学校、青年民兵之家等均没有看到相应的铭牌。
村书记、主任办公室约60平方米
南都记者探访办公楼内三楼的主任室和四楼的书记室发现,两人办公室均较大,目测有七八十平方米。对于主任办公室和书记办公室的面积,刘永生表示“都是几十平方米,一样大,差不多60平方米”。
今年7月,党中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须按照原国家计委1999年发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比对”办公用房规模,如超标,须腾退,并于9月30日之前,上报腾退结果。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部级官员办公室禁超54平米,科级官员每人办公面积不得超过9平方米,科级以下不得超过6平方米。也就是说黄家山村委会新办公楼的书记办公室和主任办公室面积已超正部级干部标准。对此,刘永生表示,“村里有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压力,”“我们不是要攀比,东莞有些村(的办公室)比我们大得多”。
对于东莞村委会办公楼的标准问题,东莞市纪委新闻助理、宣教研究室主任黄贵新表示,村委会虽然不是党政机关,办公楼也应该参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土地置换办公楼是否通过股东代表大会表决?
2009年时我担任黄家山村支委,确定当时有召开会议向村民讲过此事,是否有通过大会表决不清楚。 —顾姓村支委
村书记、主任办公室面积已超正部级干部标准
村里有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压力。我们不是要攀比,东莞有些村(的办公室)比我们大得多。 —黄家山村委书记刘永生
采写:南都记者 卫学军
摄影:南都记者 方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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