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桂林8月30日电(唐梦宪 李虹颖)陕西籍一男子今年初在广东深圳骑电动车与行人相撞,致对方死亡后逃逸,后逃到广西桂林,他几次尝试自杀未果,终向桂林警方投案自首。8月30日,桂林市公安局秀峰分局百梓派出所将肇事逃逸的贺某移交深圳警方。
8月23日下午17时左右,秀峰公安分局百梓派出所民警在桂林书城附近巡逻时巡逻时,看见一名衣着不整,精神恍惚的男子。经询问,该男子称他在深圳开车撞死人后肇事逃逸,现在向警方投案自首。
经查,贺某,42岁,陕西省铜川市人。1月8日早上,他驾驶电动车在深圳龙华新区宝华路由东往西行驶时与行人刘某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造成刘某受伤,贺某驾车辆逃逸,刘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贺某逃逸后,揣着打工赚来的1万元现金到四川、云南旅游,准备将钱用完后就自杀。今年7月初贺某到桂林,居住在一小旅馆内,他在桂林旅游了一段时间后,身上1万元现金已基本用完。
8月初,贺某先后两次在桂林跳河自杀,由于会游泳,最后又游上了岸。后又在旅社内割腕自杀,当他昏昏沉沉醒来,发现身边一滩血,被吓着了,自己赶紧用纸包扎好伤口。
贺某称,他一直在痛苦中挣扎,最后决定投案自首。贺某自首后,情绪一直很激动,仍有自杀倾向。民警带他到医院包扎好伤口,并反复劝导,贺某才恢复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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