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安8月30日电(记者 冽玮 张一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8月30日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下午14时40分左右庭审结束,案件将择日宣判。杨达才在最后陈述中说,自己犯了罪,追悔莫及,愿认罪服法。
检方指控杨达才在为一家公司从安全评价乙级资质申报甲级资质过程中提供帮助,先后分三次收受贿赂25万元。检方认为,杨达才存款中有504万余元属于无法认定来源的财产,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此杨达才当庭表示不替自己辩解。
法庭辩论阶段,辩护律师做罪轻辩护,控辩双方就杨达才是否存在自首情节展开辩论。
在最后陈述中,杨达才说,“关于案子,检察机关实事求是,法庭依法审判,我工作了几十年,最后走上犯罪道路,跌入犯罪深渊,追悔莫及。我有认罪悔罪的强烈愿望,请求法庭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
下午14时40分左右庭审结束,案件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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