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香港9月2日电 香港3名少年深夜打劫有线电视女主播李锦妍,今天被判接受感化和入更生中心,另要向受惊事主赔3000港元。
案发在今年3月,3名被告年龄介乎14至17岁,在荃湾有线电视大厦附近抢劫下班的有线财经台记者李锦妍。他们抢走她的手袋,内有总值800多港元财物。3名被告由路人和探员追截,当场被捕。
法官判刑时指被告没有使用暴力,也没有案底,事主被抢的财物也全部起回,判其中两人入更生中心,另1人接受感化18个月,3人各自要赔偿事主1000港元,作为她受伤及手袋损坏的补偿。(陈典)
作者:陈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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