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9月4日电(记者 于立霄)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苏顺虎受贿案,4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检方指控其收受3家企业2400余万元的贿赂,苏顺虎当庭表示,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属实的。
今天13时45分,此案在二中院的第三法庭开庭审理,该法庭仅有14个旁听席,媒体记者坐在第一排,苏顺虎的家人则被安排在第二排。苏顺虎身穿橙色囚衣,表情平静地被法警带入法庭。
检方指控,苏顺虎于2003年至2011年间,利用担任铁道部运输局营运部货运营销计划处处长、营运部副主任、副局长兼营业部主任的职务便利,为山西曲沃县闵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单位谋取利益,为此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先后给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400余万元。
苏顺虎第一起受贿案发生在2003年至2008年间,接受山西曲沃县闵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邦才请托,为该公司解决煤炭运输等提供帮助,多次收受张邦才给予的钱款共计85万余元。
第二起受贿案发生于2004年至2010年间,苏顺虎接受江西省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云富请托,为该公司解决煤炭运输等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周云富给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币1194万余元。
最后一次受贿案发生在2008年至2011年间,苏顺虎接受北京铁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段莉请托,为该公司解决货物运输等提供帮助,多次收受段莉给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币1212万余元。
法庭上周云富书面指证称,他曾付全款以苏顺虎外甥的名义在北京购买了一套480万元房产送给苏,并给苏在澳洲留学的儿子汇款110万澳元。
关于周云富的书证,苏顺虎辩称:“房子不是事实,从没有说过房子是送给我的。而澳元是我借的,我是准备还的。”
现年59岁的苏顺虎,曾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在调入铁道部之前曾在部队多次获得嘉奖,并获得三等功二次。
今天的庭审历时4个多小时,苏顺虎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会上诉。
苏顺虎在做最后陈述时多次哽咽,他说:“我出生贫困家庭,兄弟8个有6人夭折,父母又常年有病,我的学习用具都是靠捡破烂换得的。我曾以优异成绩考取县城中学,19岁入党,在铁路部门工作近30年,到了晚年没有经受住经济大潮的冲击,走上了犯罪道路。”
苏顺虎说:“我现在悔恨内疚,请求法院从宽从轻处理,给我一个悔过重新做人的机会,在我的有生之年,为国家、为铁路事业再做贡献。”
2011年7月苏顺虎被中纪委“双规”,2012年3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3日被警方正式批捕。其间,因案件重大、复杂,此案曾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各半个月,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两次。
此案是铁道部系列受贿案之一,也就是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窝案之一。案发后,苏顺虎受贿的大部分款物已被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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