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6日电(崔清新 翟玉珠)第一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6日在京闭幕。各成员国司法部长审议通过并签署了联合声明,建立并完善了上合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机制。
中国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闭幕致辞时说:“通过本次会议,成员国司法部间建立了交流与合作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开展人员互访、信息交流、签署相关条约、办理相关案件等方面合作提供了新的平台,这将有力地促进上合组织成员国司法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她表示,上海合作组织司法部长会议机制的建立和这次会议的成功召开,将开启上合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间交流合作新的篇章。
这份名为《第一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联合声明》是由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六个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共同签署的。声明强调,在本会议框架下的合作将遵循“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
联合声明指出,要定期举办上合组织司法部长会议,进一步在该会议机制框架下加强成员国司法部间法律和司法领域的合作,举行圆桌会议、互访、开展培训以促进司法部门间经验交流并提高合作水平;加强成员国司法部领导人之间的高层往来,广泛开展成员国司法部间不同层面的交流,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寻求或增进共识;根据国际条约和互惠原则,加强成员国司法部间的交流与合作,推进法治建设。推动成员国在司法协助、司法鉴定、执行司法判决和司法文书等领域进行合作,保护成员国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等6条内容。
上海合作组织司法部长会议机制是由中国司法部提出并推动建立的在上合组织框架下的多边合作机制。第一次会议由中国司法部主办,主题是“加强司法部间合作,推进法治建设,保障和服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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