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9月7日电(记者魏飚)记者从山西保监局获悉,自《山西省机动车小额财损交通事故快速理赔办法》2012年10月实施以来,山西省3000元以下案件的结案周期由15.84天缩短至7.5天。为进一步提高理赔速度,山西保监局、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依托社会力量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的指导意见》,将推进山西省快速理赔中心建设,加快财损交通事故现场的处置速度,减少交通事故导致的交通拥堵。
据介绍,快速理赔服务中心是由山西省各市所有经营车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办事处、公安交管部门共同发起成立,隶属于当地保险行业协会办事处的非营利性服务延伸组织。由山西省各财产保险公司、公安交管部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派员进驻快速理赔服务中心,向事故当事人提供查勘、定责、定损、理赔、纠纷调解一站式服务。
山西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说,该指导意见实施后,将以太原市为试点,推进快速理赔中心建设。
据了解,快速理赔中心建成后,将对机动车发生不涉及人员伤亡与车外财产损失,并且车辆在不经施救能安全行驶的交通事故进行服务。当事人在发生事故后,及时向交管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并在保险公司指引下,取得现场相关证据后,自行将事故车辆开到双方约定的快速理赔服务中心处理。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事故中存在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无牌无证、驾驶人饮酒、吸毒等特殊情况,以及晚9时至次日早6时间发生的事故,则不适于在快速理赔服务中心处理,应按照通常的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程序进行处置。
作者:魏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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