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0日电 据台湾东森电视台网站报道,台湾高雄有几位酒促小姐(陪客人喝酒)投诉,说当初公司以搬家为由要她们到新地址开会,没想到竟然是去新东家,前公司半强迫性要求签下离职单,但6月份薪水迟迟未给,新公司一开始说是好意要帮忙追讨,但要先付4-10%的委任律师费,酒促小姐私下查证,前后两家公司负责人竟然是姐弟,怀疑这一切都是有计划性。
几位酒促女孩控诉,要公司还她们血汗钱,打开简讯指控旧东家有计划性的以换办公室为由,要员工通通到新地址上班,但她们却不知道这所谓的新地址,就是新东家。
投诉的酒促小姐说,6月份薪水都还没领到,旧公司疑似半强迫性要她们签离职单,就这样莫名其妙到了新公司上班去,但想追讨6月份薪水,却得到这样的回应,新公司为了安抚员工情绪,表示愿意替大家追讨6月份薪水,但前提是得先从接下来的薪水里扣4-10%,用来支付律师费用。
透过电话,前公司负责人侯小姐澄清,并非不想发薪水,而是资金全权掌握在另一位股东身上;同样遭投诉的新公司喊冤,一下子得支付59人共100多万元新台币的薪水,金额过于庞大,才会希望员工按薪水比例帮忙分担律师费。透过劳工局协调后,新老板承诺12日(周四)会全面发薪,希望薪资纠纷能暂时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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