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马云公开“合伙人制度”:不在乎在哪里上市
人民网北京9月10日电(崔雷)今天,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以内部邮件的形式首次透露了阿里巴巴集团的“合伙人制度”。之前,有关阿里合伙人制度引发外界诸多议论和猜测,但始终未获得官方确认。
在信中,马云指出,“合伙人制度”始于2010年,每一年选拔新合伙人加入,条件是“在阿里巴巴工作五年以上,具备优秀的领导能力,高度认同公司文化,并且对公司发展有积极性贡献,愿意为公司文化和使命传承竭尽全力”,至今已有28名“合伙人”。
马云表示,阿里巴巴集团的“合伙人制度”是企业内在动力机制,确保阿里创新不断,组织更加完善,在未来的市场中更加灵活,更有竞争力,“我们非常明白公司能走到今天,不是18个创始人的功劳,而是他们创建的文化让这家公司与众不同”。
此前,准备在香港上市的阿里巴巴因“合伙人制度”因为外界关注。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11年年底,马云私人持股约7.43%,与其余七名管理层共持有10.38%,雅虎及软银两大外资股东则各持约24%及36.7%。
这样的股权结构特点,导致阿里巴巴集团无论选择在香港上市,还是在美国上市,都将面临非常尴尬的局面。对此,马云表示,“我们不在乎在哪里上市,但我们在乎我们上市的地方,必须支持这种开放,创新,承担责任和推崇长期发展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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