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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为林先生提供的的委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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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为林先生提供的药品销售底单
华声在线9月11日讯(见习记者 庞琦)“寄了上万元的药品,不料货运公司的货被抢了,我的包裹也不翼而飞。”9月9日,长沙林先生向华声在线消费投诉(https://315.voc.com.cn)栏目爆料,称自己从长沙邮寄到茶陵的11580元药品被“长沙忠彪货运”弄丢,对方仅愿赔偿他500元。
投诉
万元药品丢失 协商不成只赔500
9月7日上午,长沙林先生在忠彪货运托运两箱药品到茶陵。当天下午,负责人廖女士告诉他,托运的货物遭抢弄丢了。
廖女士称,按照“规定”,未保价物品丢失忠彪只负责按货运价格1:20比例进行赔偿,最多只能赔林先生500元。林先生不能接受这一赔偿标准,长沙忠彪货运公司当日向马王堆派出所报案。
林先生告诉记者,办托运手续时工作人员并未提醒他保价,因为没保价,他要求对方赔偿物品一半的价格。
9月10日,长沙马王堆派出所约双方见面协商,但长沙忠彪货运公司的负责人并没有出现。记者与其负责人电话取得了联系,对方听闻记者的身份,直接挂断了电话。
律师回复
“霸王条款”没有法律依据 网友可以全额索赔
9月10日,记者联系到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蔡卫华律师。蔡律师告诉记者,今年3月起,2008年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正式废止,赔偿额度不受“运费倍数”限制,货品丢失的赔偿标准将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赔偿。
《合同法》明确规定:快递企业对运输的快件有保管责任,如果运输过程中货物有损毁,快递公司要与消费者按照约定给予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话要给予市价赔偿。在这个过程中,快递丢失物品的价值是多少,将由消费者举证,证明运送货物的实际价值。
蔡律师表示,货运公司单方面规定“未保价物品按运费1:20比例赔偿”是属于霸王条款,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当事人可按《合同法》相关条款进行全额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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