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据南方日报消息,记者11日从深圳前海管理局获悉,《前海外籍高层次人才居留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于本月起正式生效,符合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可在深圳申请长期居留或永久居留。
据介绍,“暂行办法”主要目的是给在前海从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提供居留便利,凡是符合条件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或者“中国籍回国高层次人才的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都可以享受“获签两至五年有效期的外国人居留证件”和“符合办理永久居留条件的,可以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这两项优惠。
据了解,申请认定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必须具备四方面的基本条件,一是具有外国国籍人士,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或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才;二是创办或服务的企业和相关机构(以下简称所在单位)属于前海重点发展的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产业领域;三是在前海创业或在前海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相关机构工作;四是在前海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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