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台北9月12日电(记者 黄少华)中国国民党考纪会11日撤销该党不分区“立委”王金平党籍,在台湾社会引发广泛讨论。台湾选务部门“中选会”12日称,依规定,王金平丧失党籍的那天起,就等于丧失“立委”资格。与此同时,王金平委托律师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假处分请求。
台湾特侦组9月6日指,“法务部长”曾勇夫、高检署检察长陈守煌涉接受“立法院长”王金平关说,指示“高检署”检察官林秀涛就民进党“立委”柯建铭在全民电通案遭控背信获判无罪后,不要上诉,让柯建铭无罪定谳。特侦组将曾、陈分别函送“监察院”及送行政评鉴。曾勇夫于同日晚间请辞获准。
王金平10日晚参加完女儿婚礼从马来西亚返台,否认关说,并称自己对国民党不离不弃;但次日遭国民党考纪会以多数共识决定撤销党籍,因此面临丧失“立委”资格与“立法院长”身分。
台湾“中选会”副主委刘义周12日说,党籍丧失资格与否,是政党内部的事情,“中选会”的角色相当单纯,就是收到政党发函的党籍丧失证明书后,开始启动递补动作。
据知,王金平因涉司法关说(说情)案被国民党撤销党籍,“中选会”11日傍晚收到国民党的王金平党籍丧失证明书后,以电子公文发函给“立法院”注销其“立委”名籍。
同在昨晚,国民党专门将撤销王金平党籍的公告,张贴于中央党部门口。
王金平11日委由律师提出确认党籍存在的民事诉讼,并提出假处分,要求在判决确定前,阻止国民党将他的党权丧失证明书送交“中选会”,并让他继续行使党员权利。由于党籍丧失证明书已送至“中选会”,王金平委任律师因此撤回假处分部分内容,并提出紧急处置,请求法院立即禁止“立法院”注销王金平的“立委”名籍,及暂时处分裁定前,暂准王金平继续行使国民党党员职权。
台湾知名律师许文彬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解释,假处分是台湾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保全程序的一种,简言之就是由法院作出裁决让权利的变动在诉讼结束前暂时冻结,维持现状,而请求人需要提供一定金额的担保。
12日下午,当事双方在台北地方法庭各自陈述意见。据中央社报道,王金平委任律师许英杰说,国民党在缺乏证据的情况,推论王金平涉关说,还撤销党籍,但反观台北市议员赖素如及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曾因涉贪遭收押、起诉,但仅遭国民党停权,国民党对王金平处分显然不合理。而特侦组也认为无刑事不法,国民党认为王金平有损党的声誉而撤销党籍,不符党的章程。而“立法院”17日就要开议,包含服贸协议等重大议案均在审议中,若此时让王金平下台,恐致社会动荡不安。
国民党委任律师陈明指出,王金平曾打电话给曾勇夫及陈守煌,这是不争的事实。法院须考虑王金平“立委”、院长身分重要?还是维护司法公信力重要?请求法院审酌后,驳回王金平之诉。而司法机关对这种政治团体或人民团体内部的处分惩戒,只要不违反良俗或是强制禁止规定的话,都应该尽量的加以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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