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3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桃园县芦竹乡陈姓妇人去年11月在台铁桃林支线铁轨旁遛狗,行经的台铁列车为闪避而紧急煞车,造成列车停驶26分钟,妇人怪罪火车没鸣笛警示,桃园地检署认为她强辩卸责,依过失妨害舟车及航空机行驶安全罪嫌起诉。
桃林铁路1967年完工,行经龟山乡、桃园市、芦竹乡,已于去年12 月31日停驶,台铁桃园火车站长邱邦祺说,桃林铁路的列车时速约20 公里至30公里,所以能及时紧急煞车,但停驶前每天白天行驶到半夜,“列车不知何时会经过,所以禁止进入,不太会有民众误闯”。
芦竹陈姓妇人(56岁)去年11月23日晚上6时17分,从长安路平交道闯入轨道线路,在铁轨旁遛狗,行走至桃起10公里558公尺M处的海侧路线轨道外侧,刚好台铁第1903次列车行经。
台铁王姓司机员发现陈姓妇人在铁轨旁,紧急煞车,导致列车停留原地26分钟。但陈姓妇人否认有错,辩称火车没鸣笛警示,要撞到她了,才会停驶。
检方认为,铁路法明文规定,行人不得闯入铁路路线内非公众通行的处所,陈姓妇人擅自在轨道旁行走、遛狗,显有过失,且在铁道遛狗行为,与火车紧急煞车有相当因果关系,已有造成不特定公众往来具体危险性。
陈姓妇人则不知去向,警方说,当时接获报案,指陈妇在铁轨旁徘徊,现场留下1只野狗,陈妇家境清寒,疑有情绪失调问题,可能养不起狗。陈妇曾因造成环境脏乱,而搬离租处,就住在公园一周,后来没再出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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