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徐州9月16日电(李东艳 孙冬花)33岁的李海为了购买毒品吸食,深夜采用钢珠枪击碎车玻璃的方法,接连从他人轿车盗窃财物共计26680元。在一次盗窃中被车主发现后,为了吓唬车主,李海用钢珠枪朝车主开了两枪,所幸没有伤到车主。9月16日,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对该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李海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没有工作、不务正业的李海染上了毒瘾,吸食冰毒需要钱,李海便铤而走险开始盗窃他人车内的财物。2012年10月、11月间,李海的作息时间改为白天在家里睡觉,晚上12点以后从家中骑摩托车出来溜至各街道和小区,寻找停放路边、车内有财物的轿车,用钢珠枪击碎车玻璃进行作案,凌晨4、5点钟再回家。每次盗窃前,李海都是用手电筒通过车玻璃查看车内有无可供盗窃的财物,一旦发现目标,李海就用非法购买的仿54钢珠枪将车玻璃打碎,再用锥子辅助敲砸,盗窃他人车内物品,李海先后在徐州大朱庄村、琵琶花园、李沃村等处,盗窃他人私家车内现金、白酒、香烟、笔记本、照相机、衣物、生活用品等财物。经鉴定,李海盗窃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26680元。
2012年10月21日凌晨3点,李海和往常一样骑着摩托车来到一个村庄内,在一家住户门口发现停放一辆轿车且车内有财物时,李海就用钢珠枪将副驾驶位置的玻璃打碎。因为动静比较大,惊动附近的狗叫起来,睡在二楼的车主也被吵醒,车主打开窗户发现有人在自己的轿车旁边企图偷东西,就朝外大喊。李海发觉被发现就用手电的强光照射车主的眼睛,因担心被追,李海用钢珠枪朝车主的方向开了两枪,所幸打到了旁边的墙壁上。车主也听到了枪声,就没有下楼去追。李海趁机逃跑,匆忙中将从别处偷来的饮料、风衣、乒乓球拍、毛巾、牙膏等物品掉落。车主随即报案,并将李海掉落的赃物交到公安部门。
那段时间,接连接到群众报案,公安机关对该系列砸车玻璃盗窃案件进行侦查,经沿途监控调取结合技术手段的使用,发现李海有重大嫌疑,公安机关立即赶到李海居住地址附近布控守候,2012年11月9日,公安机关将李海抓获归案。经讯问,李海对其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李海还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予以采纳。因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针对此案,主审法官在庭审后提醒广大车主,停放车辆时,特别是晚上,车内不要存放背包、钱包、烟酒、相机等财物,以免失窃,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