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 年初以来,省公安厅下大力气进行了公务用车清理整顿,到今年7月底收回公务用车77辆。
5月份,省公安厅组织专人赶赴对车辆管理有成型经验的单位进行了学习考察。从车辆配备标准、车辆日常使用等方面,考察组都坦诚认真地“求取真经”。比照各地成功经验做法,他们很快草拟出了思路全新的车辆管理暂行规定,对厅机关车辆配备数量、车辆日常使用、经费指标控制、维修、保险等都提出了精细指标。
在此基础上,省公安厅对各部门超编车辆进行了集中清理,到7月底共收回公务用车77辆,其中大排量越野车11辆。对于收回的77辆车,除去报废处理一部分,另一部分车辆作为新成立机构、临时机构用车和各部门调剂用车,还有一部分车辆将进行拍卖处理。
省公安厅还依据每辆公务用车的品牌性能、使用年限、行驶里程、部门工作性质等,通过科学设定参考系数,换算核定了单车费用控制指标和百公里油耗控制指标。仅此一项,预计每年可节约经费1000万元左右。 (记者 单立国)
作者:单立国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