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李登辉 图片来自台湾《中国时报》
中新网9月17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当局前领导人李登辉被诉侵占“国安密帐”归垫剩余款贪污案,台北法院16日召开言词辩论庭,年逾90岁的李登辉在法庭内慷慨陈词,他痛批特侦组草率起诉,污蔑他有贪污犯行,是他毕生奇耻大辱。
李登辉还指责特侦组,在毫无查证及约询状况下,就以被告身份传唤他应讯;起诉书中所有的指控,全篇时空错置、毫无实据,故意入人于罪的企图昭然若揭。
经2小时辩论,审判长周占春喻知全案辩结,将于11月15日下午4点宣判。
特侦组表示,相关事实及证据都已详载起诉书内,不回应李登辉的批评。
特侦组2011年6月起诉李登辉,在1994年以领导人身份“出访”南非后,与前国民党大掌柜刘泰英,共同侵占“国安密帐”“巩案”归垫剩余款2.57亿(新台币,下同),成为台湾当局第2位遭贪污罪起诉的卸任领导人。
台北地方法院历经2年审理,16日进行最后的辩论程序,因本案涉及台湾当局机密,全程不公开审理。据了解,气色不错的李登辉,庭讯时起身为自己进行答辩,他强调特侦组对他的指控,完全不能同意,也绝对不能接受;讲到激动处,李还因此胃不舒服,委由律师代他继续陈述意见。
李登辉称,“国安局”各项工作全部是依“国安会议”决策后分层负责,并编列预算管制执行,在任何工作推动或执行时,从来没有须经他核可才能动支经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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