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及各部门目前已全面公开“三公”经费。据悉,这是继北京、广州、上海三大城市之后,在全国率先实施省政府“三公”经费全面公开的省级政府。
9月16日,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会正式发布这一消息,在全国公开“三公”经费的形势下,辽宁省也亮出了自己公开“三公”的时间表。各市级政府及其部门将于明年(2014年)全面公开“三公”经费,县级政府及其部门将于后年(2015年)之前全面公开“三公”经费。
省环保厅关于公布PM2.5值:沈阳和大连两城市已经按环境空气新标准公布包括PM2.5在内的六项污染物监测数据。其余12市,有8个城市(鞍山、抚顺、本溪、锦州、丹东、营口、盘锦和葫芦岛)预计10月底前公开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信息。有4个城市(阜新、辽阳、铁岭和朝阳)年底完成新标准要求的能力建设工作。
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公布事故调查报告:2013年,实现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公开。2014年,将实现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公开。
省食品安全办也表示将尽快实施公布食品药品事故调查报告。
今年,全省信息公开将主要围绕以下9个重点领域予“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推动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2014年各市要公开“三公”经费
(辽宁省财政厅办公室,新闻发言人:李剑主任)
继续做好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决算、重大民生方面财政专项支出的公开工作。
着力推进“三公”经费公开。省政府及其部门将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公开内容,“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长的部门,要细化说明增长的原因;各市政府及其部门要在2014年内全面公开“三公”经费;县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在2015年之前全面公开“三公”经费。
保障性住房分给谁了,要公开
(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新闻发言人:住房保障处胡林涛处长)
保障性住房谁能分到?能分到什么样的?能不能转卖?保障房分配中如何能保证公证性?省住建厅2012年已对保障房的信息公开做到六方面,即分配政策公开、分配程序公开、分配房源公开、分配对象公开、分配过程公开、分配结果公开。
今年进一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分配和退出管理信息的公开工作。其中,对保障对象家庭住房、收入等情况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核查并按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公开核查结果,应该退出的及时退出并公开相关信息。
要给食品药品违法企业建立“黑名单”
(辽宁省食品安全办,新闻发言人:王天宇副主任)
加大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执法检查、案件处理、查缉走私等公开力度,省级有关部门建立食品药品违法企业(业户)“黑名单”公开制度。
围绕公众关注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乳制品、保健食品等安全问题,重点做好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治理、整顿信息公开工作。
辽宁省将会有更多城市公开PM2.5值
(辽宁省环保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副主任李凤武)
公开空气质量监测信息、水质环境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治理措施和治理效果信息公开,推进减排信息公开。在空气环境质量方面,辽宁省将会有更多城市公开PM2.5值;在水环境质量方面,全省各大海洋浴场将定期公布游泳适宜度指数。
今年,重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公开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管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李常忠)
加强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重点推进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和调查报告公开的比例。2013年,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公开。2014年,实现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公开。
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力度。将及时准确发布本级政府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处置举措、抢险求援进展等信息。
对重大价格违法案件,将及时公布查办情况
(辽宁省物价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副主任崔希平)
继续做好政府管理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信息公开,包括公开涉及民生的价格和收费政策、标准等信息;做好政府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开。
做好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公开。重点做好涉及教育、交通运输、农民负担、医疗、房地产市场、旅游市场等民生领域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的公开工作,对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案件,将及时公布查办情况。
保送生咋选的咋定的,信息要公开
(辽宁省教育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高向辉)
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公开招收保送生、具有自主选择录取资格考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有关政策和信息,公示考生资格及录取结果;做好基础教育信息公开。逐步推进基础教育招生、分班、收费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大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
征地拆迁补偿信息,被征收人查询更透明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邹立伟)
拆迁应该得到多少补偿款?补偿标准是什么?省住建厅在规范房屋征收及补偿信息公开同时,正力争将征地信息细节化。
推进征地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
加强房屋征收及补偿信息公开:重点做好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工作。
行政审批全过程,都要让百姓知道
(辽宁省编委办审改办,新闻发言人:张文仲处长)
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要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
推进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包括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重点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
记者 唐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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