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17日)发出《关于对山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文晓平等人违纪问题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从文晓平等人违纪问题中深刻吸取教训,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毫不动摇地坚持从严治检方针,进一步整顿作风、严明纪律,强化内部监督和制度建设,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把过硬队伍建设要求落到实处。
《通报》指出,近日山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文晓平等人违反规定参加由私营企业老板支付费用的奢靡娱乐活动,经山西省纪委调查核实,山西省委对文晓平、常向东、李书民等三名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作出了严肃的违纪处理决定。
《通报》指出,文晓平、常向东、李书民作为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对中央和高检院有关要求置若罔闻,违反规定参加由私营企业老板支付费用的奢靡娱乐活动,是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一起严重的顶风违纪事件,损害了检察机关形象,教训深刻。各级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务必从文晓平等人违纪问题中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加强检察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毫不动摇地坚持从严治检方针,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努力建设一支纪律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纪律整顿活动和警示教育,着力查纠“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切实树立“底线”意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注重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始终坚守共产党人和人民检察官的精神高地,筑牢廉洁从检、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通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为内部监督的重点对象,健全和落实廉洁从检的各项纪律要求,净化“社交圈”、“朋友圈”和“生活圈”,最大限度防止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各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制度规定执行落实,使廉洁从检的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始终坚持从严治检方针,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对领导干部顶风违纪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留情、绝不袒护。高检院已在12309举报网站开设“举报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专区,更加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记者王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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