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8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廉政公署17日发表声明,澄清部分传媒指称该署就“送赠礼物”提供予立法会的资料有所隐瞒,强调就前廉政专员汤显明涉嫌滥用公款事件中,署方提供的送赠礼物及纪念品开支,分别加载“共享服务帐项”和“个别部门帐项”中,而有关做法是按立法会的要求处理。
廉署的声明称,有报道提及廉署就送赠礼物款额提供予立法会的资料有所隐瞒,事实上绝无其事。一直以来,为了清楚计算各部门的有关开支,廉署把专员及全公署共同参与场合中送赠礼物及纪念品开支,记入“共享服务帐项”中,而个别部门采购的礼物及纪念品开支,则记入“个别部门帐项”中。
声明称,当时廉署是按立法会要求,并根据上述既定入帐方式,提供有关上任专员及全公署共同参与场合的“共享服务帐项”数据。“独立检讨委员会”在报告中的第4.2段说明了上述两个帐项的分别。
声明又说,有关外访支出方面,廉署是根据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的指引,把膳宿津贴、机票及交通费用等3项开支入帐到“外访开支”帐目内。按照政府规定,酬酢及购买礼物及酒品的开支(包括在外访期间的这几类开支)不会记帐在“外访开支”的帐目内。
声明强调署方今年4月两次回答立法会议员有关外访开支的提问中,已清楚说明所列出的开支包括膳宿津贴、机票及交通费用,并不存在任何隐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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