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18日电(记者陈菲)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出《关于对山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文晓平等人违纪问题的通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为内部监督的重点对象,健全和落实廉洁从检的各项纪律要求,净化“社交圈”“朋友圈”和“生活圈”,最大限度防止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通报》指出,近日山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文晓平等人违反规定参加由私营企业老板支付费用的奢靡娱乐活动,经山西省纪委调查核实,山西省委对文晓平、常向东、李书民等三名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作出了严肃的违纪处理决定。
《通报》指出,文晓平、常向东、李书民作为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对中央和最高检有关要求置若罔闻,违反规定参加由私营企业老板支付费用的奢靡娱乐活动,是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一起严重的顶风违纪事件,损害了检察机关形象,教训深刻。各级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务必从文晓平等人违纪问题中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制度规定执行落实,使廉洁从检的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始终坚持从严治检方针,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对领导干部顶风违纪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留情、绝不袒护。最高检已在12309举报网站开设“举报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专区,更加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作者:陈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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