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颜斐)原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行李服务中心4名员工,利用装运行李的工作便利,几次盗窃国际航班旅客托运行李箱中的现金,金额共计10万余元。昨天上午,闫某等4人在朝阳法院受审。据悉,该团伙主要盗窃没锁的行李箱,为方便作案,他们还对目标设下“暗号”,将没锁的行李立着放。
据指控,去年11月8日7时许,闫某和赵某在首都机场T3航站楼国际停机坪,向北京经昆明到缅甸仰光CA905航班装运行李的过程中,从刘女士托运的橘黄色拉杆箱中盗走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3万余元。闫某将赃款带出机场控制区域后,两名被告人各分得赃款5000美元。而王某在赵某的授意下,到银行将赵某分得的5000美元兑换成人民币,并分得赃款3000元。
今年3月11日8时许,闫某、赵某和曹某向北京飞往东京的CA181航班装运行李的过程中,从罗先生托运的拉杆箱中盗走日元10.4万元,折合人民币6700余元,由曹某将赃款带出机场控制区域,藏匿于家中。此外,今年3月11日10时许,闫某、赵某和王某在从北京飞首尔航班托运的行李中,盗走熊某拉杆箱中的3万元现金,并由闫某带出,三人各分得1万元。
45岁的闫某称,他和赵某同组,赵某负责开车和往机舱上扔行李,他负责在机舱里“码舱”。王某和曹某是临时调换人员。由于机场的摄像头很多,只有在机舱内翻行李箱才不会被发现。因出机场时要接受检查,他们专偷没有上锁的行李箱内以及便于携带的现金。
赵某表示,为节省作案时间,他和闫某约定,如果是小飞机,他将没锁的行李沿机舱一侧向内码放,有锁的就直接扔上机舱。大飞机有传送带,他就将没锁的行李立着放在传送带上,有锁的则平放,闫某等人看到就不用再找了。
“开始就想找点烟抽,看到有旅客在行李箱里装很多现金,就没有禁住诱惑。”几名被告人都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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