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台州9月22日电(记者 赵小燕 实习生 郭丽丽 通讯员 张胭镧)七旬双亲为给儿子讨个公道,一纸状告浙江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保局),要求人保局认定儿子在老板宴请的饭桌上猝死系工伤。日前,浙江天台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马失通原系临海某礼品公司车间主管。2月5日一早,马失通和其他几个管理人员开始整理公司样品间,直到10点左右才结束。老板林令华为犒劳员工,便请当天上班的员工吃饭。饭桌上,马失通喝了点红糖水后就突然晕倒了。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
4月底,人保局对马失通的猝死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7月底,市政府复议决定维持不予认定工伤。
8月,马失通年迈的双亲向天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人保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并责令其重新认定为工伤。
日前,天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认为,马失通参加聚餐属于工作时间内,也符合工作岗位的规定。一来聚餐是公司安排,并非员工自费,二来聚餐时林令华计划布置明年工作,其中还涉及到马失通的工作岗位。因此,应将聚餐视为上午工作的延续和工作场所的延伸。
而被告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则辩称,在进行工伤认定的过程中,经调查得知老板请吃饭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年终之际感谢管理人员,既不是公司组织安排的一项活动或工作,也不是正常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延伸。并且,马失通突发疾病时并未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岗位上,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可予视同工伤的情形。
据悉,本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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