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 记者蔡木子)昨日,市长唐良智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一批行政审批项目改革和调整。我市拟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由339项减至259项,减少80项;211项审批不收费,占81.5%。
取消“煤炭经营资格审查”等17项行政审批事项;对“新型墙体材料及建筑节能材料产品备案”等40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为行政备案、确认等方式进行管理。其他调整还包括合并减少的审批事项,下放到各区、市级不再保留的审批事项,列为审核转报的事项等。
我市还将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精简“港口经营许可”等14项审批事项的审批环节、时限、所需提交的材料等。最新的《武汉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此次精简行政审批项目是近年来我市第二次集中简政放权。2011年,我市曾一次性减少409项行政审批事项。
唐良智强调,进一步简政放权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大举措之一,要按照减程序、减项目、减时限、减费用、下放权力的思路落实推进,打造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政务环境。他要求,要“真下放、强监管、不拖泥带水”。下放的权力既要真负责、坚持标准不降,也要坚持从简原则。我市在简政放权方面还要与时俱进、改革不停步,既要与国家、省级权力下放及时对接,还要从城市自身发展需求着眼,主动优化政务环境,力争把武汉打造成全国省会城市中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城市。
会议还听取了武汉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我市在产业转型升级、自主创新体系框架完善、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市内快速交通网络建设、城市建设管理提档升级、城乡统筹发展、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对内对外开放水平提升9个方面进展顺利。唐良智指出,我市在“十二五”的“前半场”成绩值得肯定,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力保转型走前列、换挡不减速、分化争进位,抬起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龙头”,守住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底线”。
能放都放、该放尽放
这些审批权将被取消
本报讯(记者 蔡木子)取消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取消燃气器具销售目录......我市行政审批事项将再减80项。
市编办介绍,此次我市精简审批事项的原则主要是落实国务院、省取消和调整的事项;进一步权力下沉,国务院、省下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的审批事权原则上下放到各区;实施机关规定为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进一步下放审批权到各区。做到能放都放、该放尽放;以方便基层、方便企业、方便群众为出发点,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方式,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拟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17项。部分取消事项对接国务院、省取消事项,如停止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部分取消事项符合我市法律法规,如按照《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燃气器具销售目录为主动行政行为,未规定实行审批制度,其设立依据不充分。未来,燃气器具生产企业只需取得产品质量合格证,城管部门就将把其纳入销售目录,不再审批。
40项备案、登记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事项。如道路运输相关业务运营只需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企业应自签约日起30日内备案,科技成果登记式管理。
逾20项审批权由市级下放至区级。如餐饮服务许可、药品经营许可等。
我市还将进一步进行行政权力清理,着重清理各行政单位的行政征收权、检察权、裁决权、资金分配权等,并力争在年内公布政府部门职权目录,让市民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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