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记者 蔡长伟 实习生 孙超)“孩子现在还一直问我爸爸啥时候醒来,但他并不知道他的爸爸已经没了,再也不可能醒来。”9月22日上午,在汝州市电业局门口,阎锋(化名)的亲属抹着眼泪痛心地告诉大河网记者。
8月28日,汝州市临汝镇临西村小伙子阎锋没想到,自己停车时,竟然会不慎接触高压线,被电击身亡。
停车场意外触电,33岁的他撇下三个孩儿走了。
事情发生在8月28日上午7点多钟。
据阎锋的亲属介绍,当天开水泥罐车的阎锋将车停到村外的停车场。“停车后,他看到车比较脏,就爬到车上查看。”其亲属说,阎锋停车的地方刚好有一条高压线,当阎锋爬上车后,不慎被高压电击中,后在汝州市骨伤科医院抢救两天后无效身亡。
活蹦乱跳的人说没就没了,突然发生的变故,使阎家陷入极大悲痛中。“他才33岁,有三个孩子,最大的11岁,最小的今年4岁,今后日子该咋过呀?”阎锋的亲属无不为之惋惜。
寻找死亡原因,堂弟被电击伤。
阎锋出事故后,其堂弟阎军(化名)为了探寻阎锋的死亡原因于8月29日下午来到停车场。“没想到他同样被高压电击伤。”阎锋的亲属说,目前阎军正在临汝镇卫生院接受治疗。
“先后两人被高压电击伤,我们怀疑汝州市电业局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事故发生二十多天了,我们多次到电业局讨说法,也没有个结果,我们很气愤。”阎锋的亲属称。
电业局:非安全生产事故,电业部门没有责任。
“我们是在阎锋身亡两三天后才接到事故反映的,公安机关和电业部门有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调查。”汝州市电业局安监科程科长接受大河网记者采访时说。
据程介绍,经初步调查,涉事的高压线属10千伏高压,是当地一砖厂多年前经审批架设的,产权属于砖厂,不属于电业局。
“按照电力有关条文规定,供电设施发生事故后,引起法律责任,应按供电设施产权归属去确定。因为,该高压线的产权不属于电业局,所以电业局没有责任。”
“出事的10千伏高压线,安全距离符合标准吗?”针对大河网记者的提问,程科长说,现场调查的情况是,出事的高压线与地面的距离是5.7米,是符合规定的。
大河网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当地有关部门正在对事故进行进一步调查。“电业局有无责任,我们将以调查组调查结论为准。”程科长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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