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国家层面的简政放权,为山西再一次在煤炭领域探索先行之路创造了机会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吕晓宇梁晓飞
2012年下半年以来,全国煤炭市场一路“阴跌”。在产煤大省山西,到今年上半年,多数煤矿陷入亏损,煤炭工业利润下降60%。
日前,《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山西采访时,有许多煤矿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诉苦”,由于需求不足,产能持续释放,煤炭行业至少要过3~5年的苦日子。
面对这一形势,今年7月26日,山西紧急出台“煤炭产业20条”以应对市场下行,包括清费立税、推进煤电一体化等措施。到8月中旬,山西又相继推出了“低热值煤发电20条”和“煤层气20条”。
“相比较2009年实施的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此次煤炭产业‘60条’试水更深的改革,重在突破三大体制性障碍。”采访中,有专家告诉记者,一是持续突破“中央电”与“地方煤”体制障碍,推进煤电合作共赢;二是为能源审批体制改革探路;三是改革“煤权”与“气权”分置,推进煤层气大规模开发利用。
推进煤电合作共赢
山西既是煤炭大省,也是电力大省。“市场煤与计划电”,“中央电与地方煤”导致的长期“煤电之争”使山西深受其害。为此,自去年以来,山西逐步破解“煤电之争”,推进以市场为纽带的煤电一体化、煤电联营以及长协合作。
目前全省34户主力火电企业中,煤电联营企业已有22户,占山西主力火电企业装机容量的66.4%;建立长协合同的企业17户,占比60.4%。
7月26日,山西公布“煤炭产业20条”,包括继续鼓励煤企与电力、冶金、焦化等重点用户签订长协合同。8月8日,此项政策便有了实质性进展:继山西煤矿大集团与五大电力集团签订电煤供应中长期协议之后,山西焦煤与大唐集团正式签订煤电联营合作框架协议,成为山西第4个大型煤电联营项目。
山西省社科院副院长潘云认为,煤电联营可以使煤电企业共享利润,有利于双方共同应对煤价和电价的波动,将对国家的能源供给产生深远影响。
探路能源审批体制改革
长期以来,对于煤矸石等低热值煤,我国多以堆弃、掩埋为主,全国堆存量超过了50亿吨,既浪费资源又污染环境。其中,山西堆存的煤矸石等低热值煤就达10亿吨,根据估算,若将去年山西省产生的1.7亿吨低热值煤全部用于发电,将节约置换出高热值原煤1亿吨,效益十分可观。
然而,由于缺乏政策支持,山西低热值煤发电产业一直发展缓慢。山西省发改委数据显示,山西现有5800万千瓦装机容量中,低热值煤发电机组仅占8.4%。
今年6月,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同意委托山西省核准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的函》,正式委托山西负责“十二五”期间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的规划布局及核准。这是我国电力项目核准有史以来最大容量的委托授权,涉及项目近2000万千瓦。
“这是山西省转型综改区获批以来取得的最具标志性的成果。”山西省发改委主任王赋告诉记者,“低热值煤发电20条”明确规定了10项准入条件,核准条件高于国家标准。其中包括燃料运输距离、锅炉技术水平、燃料发热水平、脱硫脱硝及除尘设施等,体现了严格节能、节水等环保要求。近期,项目首批“路条”(出具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文件)即将发放。
根据相关规划,未来几年内,山西发电机组容量将达到8000万至1亿千瓦,其中煤矸石等低热值煤机组可能占到五分之一至四分之一,甚至更高。
探索“煤权”“气权”分置
煤层气俗称“瓦斯”,是煤矿安全“第一杀手”,也是高热值的清洁能源。我国煤层气储量约31.5万亿立方米,排世界第三,而山西煤层气储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去年抽采量和利用量分别占全国总量的46%和57%。
虽然我国煤层气资源丰富,但去年全国煤层气产量仅150亿立方米,利用总量仅60亿立方米,导致这一矛盾产生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气权与煤权分置。
由于历史原因和矿权审批体制,煤层气矿权由国家相关部门审批,山西境内不少煤层气权由央企所有,煤炭矿权归山西省属及地方企业所有,煤炭与煤层气又属伴生资源,气权与煤权长期分置导致煤层气难以更大规模开发利用。山西多次建议,按照“气随煤走、两权合一、整体开发”的原则,深化相关管理体制改革。
王赋表示,国家相关部门经过科学论证、深入调研,近日同意山西开展煤层气矿权两级管理试点前期工作。山西“煤层气20条”对深化矿权管理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将从根本上解决煤层气矿权和煤炭矿权分置、重叠问题。
他向记者介绍,山西不仅要在解决气权与煤权分置方面探索路径,而且将鼓励不同性质企业参与竞争,通过支持设立民间煤层气创投基金等多方措施,实施煤层气大规模商业开发。
与此同时,山西还将组建高水平煤层气综合研发机构,设立煤层气矿权改革试点区,建设太原、晋城两大煤层气装备制造业基地,形成六大煤层气勘探开发基地,构建五大瓦斯抽采利用园区。
预计到“十二五”末,山西地面煤层气总产能将达195亿立方米,气化人口覆盖量达2000万人。到2020年,通过推广过境天然气、焦炉煤气、煤制天然气和煤层气,实现民用领域全面替代燃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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