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网9月23日报道 英国媒体称,甘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一初中生因“发帖转载500次以上”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刑事拘留,受到法律界人士质疑。
据英国广播公司网站9月20日报道,此案是中国司法当局9月10日开始执行关于办理网络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以来,利用“转发超过500次”而刑事拘留“造谣者”的第一起案件。
中国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转发500次只是诽谤罪的入罪条件,并非寻衅滋事罪的入罪条件。后者的入罪条件是“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当地警方则表示,这名学生散布谣言、煽动群众游行,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同时给公安机关办案带来极大被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报道称,9月12日早晨,张家川县公安局接到市民电话报警,称在张川镇一处人行道上发现一男子躺在马路上,生死不明。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男子已死亡。警方称在办案中多次要求死者家属配合尸检,均遭拒绝。
警方说,在死者死因未确定的情况下,该县初三学生杨某于9月14日在其微博、QQ空间发布此案“所谓死亡真相”,“误导群众,造谣发布警察与群众争执,殴打死者家属、凶手警察早知道了”、“看来必须得游行了”等虚假信息煽动游行,导致死者为他杀的言论大量传播。
警方称,这致使案发现场数百名群众聚集,交通堵塞,现场失控,社会秩序严重混乱,严重干扰公安机关依法办案。
警方表示,经过强制尸检结合调查取证,确定该死者系高坠致死,排除他杀。
法律界人士刘子溪认为,根据新出台“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有关司法解释,杨某仅符合诽谤罪,并不符合寻衅滋事罪。解释认为,转发500次只是诽谤罪的入罪条件,并非寻衅滋事罪的入罪条件。后者的入罪条件是“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转发超过500次未必一定导致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律师袁裕来表示,这名未成年人发微博质疑当地一名男子非正常死亡案件有内情,实在谈不上有多大危害,但因转发超过500次,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如果真被追究刑事责任处罚过重。
法律界人士呼吁,从法治的原则出发,对这一司法解释本身必须坚持严格的适用范围,不能随意扩大。即使在适用的时候,也必须坚持严格的证明标准,希望当地能根据具体案情依法处置,同时尽可能公开信息,消除公众疑虑。
另据新华社最新消息,记者从甘肃省公安厅获悉,经甘肃省公安厅和天水市公安局联合工作组对杨某涉嫌寻衅滋事案调查核实,决定撤销刑事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行政拘留7日。
甘肃省公安厅表示,撤销杨某的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拘留,是鉴于杨某系未成年人以及归案后的悔罪表现,本着对其“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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