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奇雄 通讯员黄婧娴)多年前,因担心妻儿成为失地农民,侄儿央求三位叔叔共转让了三亩二分土地给自家。近日,侄儿却将三位叔叔告上法庭。
杨剑是江夏金口街艾岭村一组村民。多年前,他因工作关系户口转成非农户口,但其妻儿户口仍留在本村。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期间,其妻儿因搬迁到江夏区纸坊街居住,无力耕种田地,组里将其应包耕地调整给其他农户承包经营。2004年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期间,杨剑为防止妻儿成为失地农民,找到自己三位亲叔叔,央求他们各从自己承包土地中转让一点土地给自家做“根子”。
三位叔叔看在死去兄长份上,共转让了三亩二分地给杨剑的妻儿,并得到了艾岭村村委会认可。2005年,农民种田不用交各种税费,还可享受国家发放的种粮补贴。2008年,杨剑给其妻办理了种粮补贴一卡通,享受这三亩二分地的种粮补贴。三位叔叔对此做法很气愤,因为当年杨剑曾承诺,这地由叔叔们耕种,收益也归叔叔们所有,杨剑背信应按族规受到惩罚。
今年9月初,杨剑状告三位叔叔,要求确认其妻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收益权。
此后,该组土地被一开发商整体承租,村民每亩每年获益600元钱。杨剑认为,其租赁费应由自己妻儿享有,而三位叔叔却认为,应由他们三家分享这笔租赁费。
法庭调解
本月初,金口街法庭法官受理该案件后,连续两晚前往艾岭村一组调解。法官指出,从法律上讲,杨剑家从三位叔叔处转让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效的。从亲情上讲,当年杨剑父亲生前也给三位叔叔诸多帮助,三人应知恩图报。
9月17日庭审后,法官再次组织调解。三位叔叔承认这三亩二分地承包经营权由杨剑妻儿享有;其所得租赁费,自2014年开始,也由杨剑妻儿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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