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9月23日讯(记者 尹明亮) 23日,从山东省人社厅了解到,我省今年再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去年的平均680元/月·人提高到现在的780元/月·人,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今年已是我省自2007年以来连续第七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此次调整后,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依旧分三个档次,平均达到780元/月·人,比原标准平均增加100元/月·人,总体增幅达15%。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根据省人社厅提供的信息,在全省17市中,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威海6市以及济南市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执行830元/月·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
枣庄、日照、莱芜、临沂4市以及济南市的长清、章丘、平阴、济阳、商河,济宁市的市中区、任城区、曲阜、兖州、邹城、微山和泰安市的泰山区、新泰、肥城执行780元/月·人的标准。德州、聊城、滨州、菏泽4市以及济宁市的鱼台、金乡、嘉祥、汶上、泗水、梁山和泰安市的岱岳区、宁阳、东平执行730元/月·人的标准。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