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4日电 社科院学部委员、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24日在中国新闻社举办的经济形势分析会上表示,作为财产转让税的一种,征收遗产税没有问题,也是再分配的重要环节,使贫富代际之间的收入差距缩小。不管走到哪个国家都要缴税,中国不会因为增设了遗产税,导致“移民潮”的出现。
随着税制改革逐渐提上日程,关于中国是否要征收遗产税,以及何时推出遗产税引发广泛讨论。今年2月,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等《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首次提出“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
另据媒体报道,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日前在一次讲座上透露,征收遗产税被写入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草稿。但他个人认为,目前推出时机并不成熟,还需要过三四十年才可行。他指出,中国房产只有70年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传代困难造成了征收遗产税难。
高培勇认为,遗产税作为一种财产转让税应该征收。他指出,财产税由三个税种构成。一是综合财产税;二是特种财产税,就是不管你拥有什么样的财产,我选几类财产征,比如房产税;第三种就是财产转让税,具体讲就是遗产税或者赠与税,可以区分两个税种,或者是合并征收。所以从整体方向上来看,中国必须要征综合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其中在财产税当中既要征房产税这样的特种税,也要财产转让税,或者叫遗产赠与税。另一方面,遗产税也是很重要的再分配环节,使贫富代际之间的收入差距缩小。
有人担心征收遗产税会引发“移民潮”,高培勇认为,不管走到哪个国家,都是要交税的,不会因为中国增设了遗产税,增设了房产税而导致移民潮的出现。
关于税制改革,高培勇认为,目前中国的税制结构不健全的一个表现是间接税的比重高,而直接税的比重低,因此下一步税制改革的方向是增加直接税,减少间接税。高培勇指出,“十二五”规划中讲的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这其实是增税,不是减税。以个人所得税为例,如果实行综合的话,就意味着把其他方面的所得都和工薪所得合并征收,税基和适用税率级次也会增大和提高。
高培勇强调,所谓增税是在稳定宏观税负水平的基本前提下,在此增彼减的策略条件下进行的,凡是所增的税都是在间接税减少的情况下,而以直接税的形式加以替代,所以这是一个完整的综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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