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58岁的原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羽心(曾用名丁书苗)涉嫌行贿、非法经营案,于24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丁羽心当庭认罪。
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称,2004年至2011年间,丁羽心通过时任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已判刑),为其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等事项提供帮助,获取了巨额不正当经济利益。为此,2008年至2010年间,按照刘志军的授意,为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开脱或减轻罪责、为刘志军职务调整创造条件疏通关系,先后两次以花钱办事的方式给予刘志军钱款共计4900万元。
公诉机关同时指控,为达到树立正面形象以逃避有关部门查处的目的,丁羽心经与时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范增玉(另案处理)商议,由丁羽心向该中心进行捐款,由范增玉为其安排在有关表彰会上发言、在有关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迹等。为此,丁羽心先后38次给予范增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
此外,丁羽心还于2007年至2010年间伙同他人(均另案处理),与投标铁路工程项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偿运作的方式帮助中标,后丁羽心通过获取铁道部相关人员帮助,先后使23家投标公司中标57个铁路工程项目,中标标的额共计1858亿余元。为此,丁羽心等人以收取中介费的手段从中获取违法所得共计30余亿元。其中,丁羽心违法所得数额共计20余亿元。
公诉机关认为,丁羽心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特别严重;以非法运作铁路项目招投标等方式从事非法经营犯罪活动,情节特别严重,应以行贿罪、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庭辩论阶段,被告人丁羽心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不持异议,并进行了最后陈述。案件将经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庭审直击
丁书苗供述与刘志军关系:
替刘志军办事
花钱从不吝啬
据新华社电 24日上午10时,丁书苗在法警的搀扶下被带入法庭。她身穿粉红色棉衫,行动缓慢,头发花白。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时,丁书苗十分紧张,身体不停颤抖,一度站立不稳差点摔倒,被法警扶住。考虑到她的身体情况,两名北京急救中心医务人员在法庭内待命。
丁书苗,原本是山西的一个普通商人,自从结识刘志军后,开始飞黄腾达,一直扮演着刘志军代理人的角色。
操纵中标坐收中介费
在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经营罪名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丁书苗充当铁路项目招投标“掮客”角色。丁书苗伙同他人,违反国家规定,以有偿运作的方式,先后帮助23家公司中标“向塘至莆田铁路永泰至莆田12标段”等57个铁路工程项目,中标标的额共1858亿多元。
据了解,这57个项目中,53个由刘志军打过招呼。在此过程中,丁书苗等人从中获取违法所得30多亿元,其中她个人非法获利20多亿元。严重扰乱了铁路工程建设市场秩序。
丁书苗在庭审中表示,“每次委托人找我帮忙,都是把投标的单子给我,说好给我2%-2.5%的中介费。”
为刘志军“跑官捞人”
一方面利用刘志军赚钱,另一方面敢为刘志军花血本。公诉机关指控,丁书苗按照刘志军授意,两次以花钱办事的方式给予刘志军款物共4900万元。
据查,2008初到2009年,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违纪被调查后,按照刘志军的授意,为了替何洪达开脱或减轻罪责,丁书苗花了4400万元。但事情没有办成,事后告诉刘志军,自己被人骗了。
2008年到2010年,刘志军为了到地方任职,让丁书苗找关系为其职务调整创造条件,丁向刘志军报告称花了1000万元,实际上只花了500万元。
丁书苗供述,我和刘志军认识十几年来,关系逐渐加深,他在副部长任上帮我赚了不少钱,我就用钱帮他拉关系。“凡是他安排的事情,我都尽力去办,花多少钱从不吝啬。”
“形象宣传”以逃避司法
丁书苗的另一笔行贿事实,是向时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范增玉行贿4000多万元。
检方指控,为了帮助自己树立正面形象,2009年至2010年间,丁书苗与范增玉商议,由丁向范所在单位进行捐款,范增玉利用职务之便,为丁书苗安排在有关大会上发言、在有关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迹,等等。丁书苗先后38次给予范增玉财物共4000多万元。
据查,2010年3月,丁书苗发现出境受限后,跟范商量,希望在更多的公益活动中曝光,被领导关注,认为这样“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丁书苗称,她交给范增玉的都是“扶贫款”,都是范增玉主动向她索要的。范增玉则供称,丁被有关部门调查后,急于扩大知名度,想借此认识国家领导人,以逃避司法。
案外解读
她为何高调做慈善?
据新华社电 在2011年之前,丁书苗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时,更多的还是以“慈善”的名义示人。在公众心目中,其众多头衔中“慈善家”的知名度一度远远高于“成功商人”。法庭上,丁书苗“慈善”的标签有了双面含义。
正面:低调经商,高调捐赠
在公开报道中仍然可以搜索到丁书苗的种种“善举”,例如:2006年,她向湖北罗田县平湖乡胡家河村捐资50万元为当地修建乡村公路;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丁书苗的博宥集团先后捐款1.14亿元;2009年3月,丁书苗向家乡晋城捐款1000万元;2009年5月,丁书苗捐资1.5亿元,用于中西部地区“母亲健康快车”和综合扶贫……
丁书苗的辩护律师表示,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丁便持续进行公益事业,累计捐款达到4.7亿元。
在丁书苗的简历中显示,2006年她获得“国际科学与和平周贡献奖”“山西省扶贫攻坚先进个人”。而随着她的名声越来越大,各种荣誉接踵而来。
2010年5月发布的“福布斯2010中国慈善榜”中,丁书苗以2009年捐款9000万元名列第六,并先后成为“2010公益中国最佳公益慈善企业家候选人”“2011公益优雅典范候选人”。
一位接近丁书苗的人士对她的评价是“低调经商、高调慈善”。
背面:提高影响,免于刑责
先后38次收受丁书苗财物共计4000余万元的范增玉说:“我认识丁书苗不久,丁就给我送钱,急于扩大自己和企业的知名度,后来我听到风言风语,但我已经帮她安排过一些活动。丁被限制出境以后,她给我打电话让我问问。我逐渐认识到丁是被有关部门调查,丁急于扩大知名度,想借此认识国家领导人。丁被监控后更加希望通过我提高知名度,以逃避司法。”
而此前丁书苗表示,2010年3月,去瑞士看女儿发现自己已经被限制出境。“我与范增玉商量,让我在更多的活动中曝光,获得领导肯定,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我想通过慈善提高社会影响力,让国家领导知道,让我自己免于刑事责任。”丁羽心在侦查阶段的一段供述暴露了她的“慈善”的真实目的。公诉人在庭审中表示,丁羽心在2009年发现自己被调查后的捐款达3亿多元,是她所有慈善捐款的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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