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央广新闻第一现场。备受社会关注的北京大兴摔童案今天(25日)上午10点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摔童男子韩磊被控犯故意杀人罪、帮助韩磊逃离作案现场的李明被控窝藏罪。韩磊庭审时始终否认自己当时知道摔的是孩子,没有杀人故意,但公诉机关认为他杀人罪名成立,建议法庭对他判处死刑。
2013年7月23日晚八点,韩磊乘坐李明驾驶的轿车,在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公交车站科技路站附近,因停车问题与李某发生争执,韩磊对李某进行殴打,后将她两岁10个月的女儿孙某从婴儿车内抓起,举过头顶摔在地上。孙某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开庭前,韩磊表示请求法院判处死刑的态度被媒体广泛报道,但是开庭后,韩磊当庭始终否认自己有杀人故意,当时庭审实况,请听中央台记者孙莹的报道。
韩磊辩解说自己当时以为是那是辆购物车。
韩磊:我当时不知道那是婴儿车,我一直以为那个时间段是一个女的购物回来,我一直以为是个购物车。
公诉人当庭出示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从画面上可以看到,韩磊下车后与被害女童母亲有过很短的语言交流,之后韩磊先扇了对方一个耳光,两人扭打在一起,摔倒在地,而后韩磊站起来,冲到婴儿车前抓起孩子举过头顶直接摔到地上。但韩磊却说不知道那是个孩子。
公诉人:你是把车内所谓物品举过头顶重摔的吗?
韩磊:是举过头顶了。
公诉人:你觉得这个物品有多重?
韩磊:我凭良心说一句,如果当时有任何一点线索让我知道是孩子,我今天也不可能坐到这儿。
公诉人:你什么时候知道被摔的是个孩子?
韩磊:当时摔下去以后有人喊了声“孩子!”我这时候才意识到出大事儿了。我自己都没敢看。
对于韩磊说不知道自己摔的是个孩子,公诉人提示法庭注意监控录像的画面。
公诉人:当韩磊走近婴儿车的时候,抓举时是和婴儿车里的孩子直接面对面的,如果说这时韩磊看不清小孩的表情,我想这个大家能够认可,但是这个时候还说看不见孩子,感受不到这是一个肉体,公诉人认为这是难以置信的。
韩磊在最后陈述时,表示认罪悔罪。
韩磊:我祈求孩子的亲人原谅我,我会倾尽我的所有去赔偿,虽然这并不足以赎我的罪,此时此刻我悔恨万分,向他们道歉,我领罪,愿意接受法院对我的一切判决,以前我不知道最严厉的惩罚是什么,现在我知道了,是无时无刻都在折磨着我良心的悔恨,今后我将背负的不仅仅是法律的惩罚,更重要的是伴随我终生的良心的忏悔直到永远。(记者 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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