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邵铭 通讯员孙楠 9月27日,曾轰动一时的顺德陈村暴力袭警案又有新进展。被控破坏生产经营和妨害公务罪的被告人,原陈村镇绀现村村长吴某权二审开庭。吴某权称,案发时他并不在现场,更从未指挥村民阻拦警方的解救工作。该案审判长并未当庭宣判,表示将在核查完证据后择期宣判。
[案情回放]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吴某权在2011年7月21日、22日参与破坏被害人杜某的鱼塘,组织、指挥村民挖掘鱼塘,导致鱼塘与外河河涌相连,养殖鱼流失;在7月23日,警察对该事件进行处理时,吴某权与绀现村二龙股份社理事商量,指挥村民阻拦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并与村民将执勤面包车推翻。与陈村镇政府工作人员商谈释放公安民警胡某的条件,并巩固捆绑胡某等三人的绳索,及抢夺、毁坏执行公务人员的拍摄取证器材。据此,法院认为,吴某权的行为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和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零九个月。
一审宣判后,吴某权提出上诉,认为法院认定其构成妨害公务罪的依据仅有证人证言,并且证人证言没有指证其具体的实施方式和实施时间。对于破坏生产经营罪,其承认曾在现场出现过,但只是因为其是村长,村民要其到现场看看,但并无实施任何行为。
9月27日上午10点,该案在顺德法院二审开庭。对于两个罪名,公诉机关均出示了一组视频证据中拍到一黄衣男子砸警车捆绑警察等行为,公诉人称黄衣男就是吴某权。
但吴某权当庭否认。其辩护人申请法庭对视频当中的黄衣男是不是被告本人进行鉴定。法院方面暂未得出答复。
在当日下午的审理中,公诉机关又出示了7组新证据对镜权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进行了指控,辩护人对此作罪轻辩护。
下点3点半,庭审结束。审判长表示将在对证据进一步核查,查明事实后择期宣判。
[焦点]
控
视频拍下其打砸警车行为
公诉机关出示了顺德公安的治安监控设备于2011年7月23日拍摄的监控视频录像,录像显示的时段为早上6点49分至7点35分,一上穿土黄色带领T恤男子,实施了用石头砸警车、掀翻警车、捆绑警察、手持木棍拉扯治安员队员等行为。在视频播放之前,公诉人向被告人出示的根据视频截图制作的辨认笔录时,吴非常清楚地承认那个黄衣男子是他。
辩
“黄衣男百分百不是我”
“我根本没有妨害公务,我八点多才到现场,和镇政府和派出所的人在一起。我去到那时候警察已经被绑起来了。我现在连自己做错什么都不明白。”吴某权在庭上辩解称“黄衣男百分百不是我。那个人都不是我们村的。”
[现场]
被告儿子情绪激动被“请”出法庭
当吴某权被押入法庭时,其儿子大喊一声:“老窦,自己没做过的,不要认啊!”不过,马上被法警制止。庭审期间,吴某权一直平静地坐在被告席上,并对每个细节都仔细倾听。谁知,他儿子却再次情绪激动,遂被“请”出法庭。不过,到了审判庭外,他竟突然跪下大哭,“我求你们,大发慈悲,放我老窦出来,不要关我老窦,冤枉啊,冤枉啊!”
对此,现场的法警及工作人员立即对其进行了安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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