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三岔河村353号埋葬着爱新觉罗家族后裔,先后埋葬该家族10余名成员,但1998年起由村委会承包给当地村民陈先生。为此,爱新觉罗家族四名成员起诉陈先生,要求法院确认墓地附近近半数宅基地使用权由其家族享有。今天(9月30日)上午,该起复杂的纠纷案在朝阳法院宣判,法院审理认为,该墓地曾在1999年迁移或新葬形成,爱新觉罗家族成员不能举证基地使用权,且墓地违反1997年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因此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宣判结束后,原告爱新觉罗·恒焱表示不服判决,她表示将和家族成员商量后提起上诉。记者现场看到,由于陈先生私建百余房间租给外来务工人员,大家就生活在墓碑旁,晒衣杆也横在墓碑上方。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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