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马竞 通讯员岳丙寅 2011年7月,河北省安国市中医院在对一名被车撞伤的流浪女出诊时,将其抛弃至博野县境内树林,该女子次日被发现死亡。根据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曲阳县人民法院日前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包括安国市中医院副院长在内的五被告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出庭受审。
曲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7月27日晚上21时左右,安国市中医院救护车司机王华将一名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流浪女(身份不明)接至安国市中医院诊治,后王华在电话中请示该中医院副院长张运兴,并建议将其弃至博野县境内。张运兴表示同意并联系了张俊民的个体救护车。当晚22时左右,在王华的指使下,张俊民与安国市中医院的保安张跃朋、吕洋三人开车将该女拉至博野县境内,抛弃在小苑村北路边树林的空地上。7月28日6时左右该女被人发现已死亡,经鉴定死因为创伤性休克、失血性休克死亡。
曲阳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运兴、王华、张俊民、张跃朋、吕洋无视国家法律,明知会造成他人死亡,仍然故意抛弃受伤的患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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