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据《人民日报》报道 9月30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为何购买服务?
建服务型政府的要求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就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政府承担公共服务的新模式,是现代国家行政管理理念和模式的创新,是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
谁能购买服务?
主要为行政事业单位
这位负责人解释说,指导意见将购买主体界定为“各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同时提出,“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公共服务”。主要有以下方面考虑:
一是目前存在一些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如环境保护督察监管机构等,将其纳入购买主体,有利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相衔接。
二是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如公立医院、公立学校等,其中涉及的购买服务问题宜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展情况逐步研究推进。
三是群团组织,主要是指妇联、工会、团委等,这些单位的工作职责和提供的服务也可以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
购买哪些服务?
无统一规定因地制宜
这位负责人表示,由于我国仍处于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社会发展转型时期,政府提供服务的内容和社会力量承接服务的能力也在不断调整变化之中。同时,各地需求及社会力量承接服务的能力不尽相同,明确全国统一的购买服务项目范围不切实际。
意见指出,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要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指导意见没有列举购买服务的具体范围,而是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即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这样既有利于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划分服务类别、制定购买范围目录,又能为将来购买范围的动态调整留有余地。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