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颜斐)杨先生乘坐德国汉莎航空公司回国后发现旅行箱内两块名表丢失,为此起诉到法院,索赔购表款71700欧元,折合人民币58万余元。近日,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杨先生诉称,今年1月14日,他乘坐德国汉莎航空公司航班从德国法兰克福机场返回北京,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提取行李时发现少了一件行李。1月16日行李查询部门的工作人员称,行李已经找到并核对行李内的物品,杨先生告知了行李内的物品,其中包括丢失的两块手表。次日,汉莎航空派工作人员将丢失的行李送到杨先生处,双方当场进行了查验,查验结果为:行李从外观看,行李箱锁扣有被撬的痕迹,行李锁不见了,行李扣是用两根塑料绳拴住。打开行李后发现丢失两块手表:一块是百达翡丽品牌女表(价值24700欧元),一块是宝玑品牌女表(价值47000欧元),双方对于上述查验结果作了书面签字确认。后杨先生书面致函汉莎航空要求予以赔偿,但对方却以无法确认该行李箱中确实存在所称遗失手表为由拒绝赔偿。
杨先生表示,在德国法兰克福机场办理行李托运和退税时,行李上贴有法兰克福机场在行李上所贴的标签,手表的退税单上有海关的盖章,手表退税已经到账。所有证据可以证明行李里存放了丢失的手表,而行李没有按时到达,找回来之后行李锁具丢失,双方当场查验记录上注明没有手表。因多次与汉莎航空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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