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11日上午,发生在去年12月三亚市大东海区域“游客打警察案件”在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法庭公开作出判决:4名上诉人因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均获缓刑。
据了解,今年7月12日,三亚城郊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4名被告人因不服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量刑过重”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1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翁志刚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缓刑4年;岳丹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李建林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宋连涛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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