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丰台法院向31名失信被执行人现场送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决定书”。这是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正式实施后,全国法院系统首次通过社会媒体曝光失信者黑名单。
首批被列入“失信者名单”的,包括21名个人、9家公司和1家报社。与以往法院公开曝光的“老赖名单”不同,根据最高院规定要求,法院执行局除了向社会公布失信者黑名单,还会把失信者黑名单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数据库,供公众上网查询。
在丰台法院615法庭内,被列入首批失信者名单的马女士,不好意思地对法官说:“我回去后赶紧想法还钱。这个名单的公布对我方方面面都有影响。”法官告诉她:“你只要履行完毕,就会将你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名单向社会公布后,这些人将被曝光在公众眼前,势必对他们申请贷款、增资减资以及一些消费行为产生影响。”丰台法院执行庭庭长秦建平介绍,纳入黑名单的被执行人,都是经过法院核查的有执行能力但拒不履行判决,或者在被执行期间还有“三高消费”的。
秦建平介绍,一旦进入失信黑名单,法院将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如果进入失信黑名单的是国家工作人员,法院还将向其所在单位通报,如果是国家机关或国企,法院将向其上级单位及主管部门通报。
据丰台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左红卫介绍,《规定》出台前,对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老赖”存在执行难的问题,对其进行信用惩戒缺乏相关依据,最高院出台失信黑名单规定,为法院的执行工作注入了一针强心剂。日后,法院执行局将密切跟踪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通过个案宣传的方式不断扩大失信者黑名单制度的影响力和威慑力。(孙宏阳 通讯员 刘海伟)
东城首批失信被执行人 4人主动执结
东城法院执行局公布的首批10人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4件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东城法院日前决定公布首批失信名单,并按照相关要求制作法律文书送达被执行人。因担心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严重后果,两起案件的被执行人随后积极筹措款项,履行了全部义务;还有两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同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通讯员 陈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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