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艾滋病人进公共浴室,你怎么看?今日互动话题防艾专家:没法操作
中国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吴尊友:缺乏可操作性,艾滋病毒携带者在发病前没有外在病征表现,不可能每个客人进公共浴室前都进行艾滋病筛查。
防艾社工:没有先例
中国彩虹健康中心负责人肖冬:迄今没有任何一项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曾有人是因为出入公共浴室而被感染的,除非在洗浴过程中发生高危性行为。
日前,商务部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沐浴业管理办法》,因要求沐浴场所在显著位置设置性病、艾滋病禁入标志,遭到了社会各界的热议和质疑。
在华西都市报官方微博发布这个消息后,不论是保持赞成还是反对的态度,网友们纷纷提出疑问:共浴传播艾滋病的几率是多少?会不会造成新的恐艾情绪?是不是侵犯病人的隐私?故意传播疾病又怎么取证?
怀疑派:共浴传染可能吗?
艾滋病是否会通过共浴传播?四川省人民医院感染科专家黄仁刚说,在国内,艾滋病的首要传播方式一致是性传播和通过不洁注射器注射传播。共浴传染艾滋病仅是存在于理论中的极端情况。
艾滋病病毒对外抵抗力差,在50多摄氏度的温泉中只能存活10分钟,只有艾滋病患者皮肤有破损的情况下,直接和他人的皮肤破损处接触才有可能造成感染,但因为这样的情况十分极端,并没有严谨的流行病学调查的结果进行支撑。在洗温泉时,艾滋病人可能会接受刮痧、搓澡按摩等服务,皮肤可能会出血,在这种情况下服务人员被感染的几率要比共浴大一些。
反对派:或造成恐惧和歧视
长期从事艾滋病知识普及和志愿者服务的读者陈凯,是对《办法》持反对意见的代表。他说,艾滋病的传播方式和乙肝、丙肝都是相同的,都是经过血液传播,只是人们对于疾病的恐惧程度有所不同。
网友@萧逸_baby也在微博上跟帖称:很遗憾,拟订这项规定的人,不懂艾滋病,更不懂如何正确看待疾病人群。
“丙肝和乙肝的患者已经得到了更多的宽容。”陈凯说,禁止艾滋病病人与他人共浴,会对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带来更多的恐惧和负面情绪,在《办法》出台前还需要深思熟虑。
北京民间防艾组织中国彩虹健康中心向国务院法制办和商务部发出公开信,建议国务院法制办敦促商务部,修订符合法规和医学常识的沐浴业管理办法。
赞成派:实际操作会很困难
虽然共浴传染艾滋病是极端情况,但这个规定还是得到了很大一部分读者网友的支持,网友@小阿飞的爱自称,自己是一名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但支持艾滋携带者禁入公共浴室,“如果病毒从他人破损皮肤进入体内造成传染怎么办?虽然几率几乎为零,淋浴完全不用担心,但做spa应该给别人说,让别人好做防护措施。”
不过也有赞成派提出新的疑问—这则禁令并没有有效实施的方法。读者何健说,“试想一下,消费者不可能挨个抽血去公共场所洗浴,如果禁令出台,工作人员是否会挨个询问消费者,是否有艾滋病?”他认为,在实际操作中,首先不能侵犯患者隐私,如果携带者在共浴中故意传播疾病,追责也将十分困难,“取证都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华西都市报记者崔燃综合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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