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德10月15日电(郭强)男子因被怀疑给他人“戴绿帽子”而愤恨难平,凌晨持木棍入室殴打对方报复。福建寿宁县法院15日披露,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法院审理查明:因许某怀疑张某与其妻子存在不正当关系,张某倍感冤枉,并怀恨在心。2011年8月12日凌晨1时许,张某持木棍潜入许某住房的二楼卧室,趁许某酣睡时,用木棍连续击打致其受伤。许某痛醒,双方扭打在一起。
许某的母亲陈某凤闻讯后,持柴刀前来制止。期间,张某左手拇指被柴刀砍伤。因未能劝止,陈某凤遂大声呼救,村中群众闻讯赶来制止,张某逃离现场。
经鉴定,许某面部、头顶多处裂创,总长达12.3厘米,左腹部挫擦伤,左、右眶部肿胀,其损伤系钝性损伤,属轻伤;张某左手拇指5.9×0.1厘米裂创,系锐器损伤,属轻伤。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因邻里纠纷而蓄意报复,持木棍击打许某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持械伤人,酌情予以从重处罚;其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伤害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可予从轻处罚;且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亦可予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