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南阳10月15日电(董飞)河南桐柏县黄岗镇一村小学男教师杨某某性侵女生案15日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受害女生代理律师认为该县政府、教育局、镇政府负有监管失职责任,以上被告部门当日均有人员出席庭审。
15日一早,10多位受害女生家长与来自中国各地的18名援助代理律师就聚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等候。中新社记者在法院门前看到,庭前多位妇儿权益保护人士在法院前打出了“支持家长,反性侵害”标语。由于涉及未成年受害者,该案未向社会公开审理。
此案上午9时开庭一直持续到12时15分休庭未宣判,下午13时30分继续审理。此案代理律师之一张锦宏向记者披露,“上午的庭审过程中,杨对自己强奸2名女童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否认遭自己猥亵的女童人数达20多人。”
公诉方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此前披露,被告人杨某某今年55岁,系桐柏县黄岗镇某小学教师,自2012春至2013年5月,其先后在租住处奸淫女生两名,在教室内当众猥亵女生20名,这些女生均为一至三年级学生。
经受害者家长举报后,今年5月23日,杨某某被桐柏警方控制,后被检方批准逮捕。7月15日,南阳市检察院以强奸、猥亵儿童罪向南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中新社记者曾在案发后调查核实到,当地教育部门的师德师风考核中,杨某某竟从2010年至2012年连续3年合格(100分)。当日开庭前,多位受害女生的家长向记者表示,“当地教育监管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南阳检方此前认为,在校园这样一个公共场所、公开的环境下,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内这么多女学生被性侵,发生了这么严重的犯罪,没人及时发现和制止,学校和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在监督、管理上明显存在重大疏漏,对案件的发生难辞其咎。
检察方正在对该案反映出的失职渎职情况进行调查。事发后,该小学校长已被免职。
此案并非个案。同样是在桐柏县,与黄岗镇相邻的不远的固县镇桐安小学校长段某某性侵4名女生,在今年3月份被当地法院判刑3年,尔后又被检方认为量刑过轻抗诉。
近年来,男教师性侵女生事件频见报端。2011年安徽蒙城一小学男教师强奸猥亵多名女生被起诉;2012年甘肃陇西乡村教师刘军红强奸猥亵8名女生被判死缓;尤其是今年以来,竟发生海南万宁一小学校长带6名女生开房等案件。
截至当日17时30分记者发稿时,该案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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