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检察机关按照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惩治和预防两手抓,反贪污贿赂工作取得新成效。在修改后刑诉法实施、办案要求提高、办案难度加大的情况下,今年1月至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2617件30938人,同比分别上升3.6%和3.8%。
针对新形势下腐败犯罪呈现出的新特点,检察机关把提高执法办案能力作为着力点,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查办贪污贿赂案件。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的统计数据显示:在检察机关今年前8个月立案侦查的贪贿案件中,来源于群众举报的有7080件。今年6月24日至28日,高检院以“完善举报制度,加强举报人保护”为主题,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开展了第十五个“举报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激发了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举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热情。
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查办大要案,坚决打“老虎”。今年1月至8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大案18283件,占立案总数的80.8%,同比数量上升5.7%。立案侦查贪污贿赂要案1761人(含厅级以上129人),占立案总数的5.7%。今年以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刘铁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安徽省政府原副省长倪发科,因涉嫌受贿犯罪,先后被检察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在突出查办大要案的同时,检察机关把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案件,作为反贪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拍“苍蝇”。今年,高检院部署开展了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反贪部门重点查办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分配、学校幼儿园招生、公务员招录、医疗卫生、住房公积金和社保基金管理、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惠农资金管理等领域案件,有效保障了民生民利。据统计,前8个月,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贿赂案件13163件18616人,涉案总金额31.1亿元。
检察机关注重反贪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前8个月,决定起诉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494件16064人,其中大案8110件、要案872人。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经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提起公诉,被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济南市检察院对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依法提起公诉,薄熙来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高检院反贪总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检院党组和曹建明检察长高度重视反贪办案工作,多次就加大办案力度和规范执法提出明确要求。反贪总局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座谈会、专项调研等形式,分析形势,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办案工作进行部署推动;加强办案指导,对重大典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仅上半年就督办118起案件;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的作用,实行区域联动办案,加强内外部协作配合,形成办案合力;注意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了办案效果。特别是为适应修改后刑诉法的新要求,高检院修订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关于检察机关反贪侦查工作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反贪干警的执法办案能力进一步提高;要求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在报请审查逮捕、移送起诉时,必须随案移送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印发《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管辖规定》等,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在依法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案件的同时,各级检察机关牢固树立“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理念,广泛深入开展各项预防活动,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今年1月至8月,各级预防部门结合执法办案,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6399件,有13527件被采纳;开展宣传警示教育95637次,受教育人数达496万余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91704次;全国各级检察院共制作2012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及其他预防报告14957件。同时,部署开展全国检察机关“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专题预防活动,积极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开展百优警示教育基地评选活动和首届廉政公益海报大赛,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记者 王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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